婚事得赶早(2 / 2)
杜雨晴想的是,只要她坚持十年,等渔民于松竹的母亲回国。
她帮于松竹养十年的孩子又如何,等到了那时候,于松竹继承了他母亲的财产,自己再和于松竹离婚分一半的钱。
到时候再乐乐和和的过有钱人的日子。
再说于松竹所在的椰子岛那边,还是一个驻军岛,于松竹一家是岛上的原住民。
她要是嫁过去了,每天不用担心动荡和安全问题,总比在大杂院和棉纺厂提心吊胆好。
再说有空没空还能去赶海,于松竹每次跟着捕鱼队能捕很多的鱼回来。
她在大杂院和棉纺厂一年到头都吃不了几回肉,去椰子岛那边了,啥时候都能吃到鱼肉和海鲜。
这么想着,杜雨晴便觉得有了盼头。
杜母瞧着杜雨晴收拾着东西就要跟着亲戚走。
她对杜雨晴说:“你要是真的要嫁给于松竹?我们先去找厂长开了外出证明了,我和你爸跟着你一起去,要是觉得合适,就在那边办婚礼。”
杜雨晴说:“妈,这事儿得赶早,不然于松竹就被别人抢了。”
杜雨晴说的正是原女主,她自认为自己就是这本书的女主,于松竹的青梅竹马许玉露就是那个原女主。
本来于松竹当年要娶许玉露的,但是于松竹家里没钱。
许玉露嫁给了其他的人,后来许玉露被人说克夫,又生不出孩子。
于松竹和岛上的一个二婚女人结婚之后生了三个孩子。
后来他的原配老婆得病去了之后,许玉露也和原配丈夫离婚了,于松竹一直惦记着许玉露,想要再娶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