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得赶早(1 / 2)
杜雨晴是穿书过来的,她之前看过一本小说,里面写的是椰子岛上的一个渔民发家致富的事情。
虽说那个渔民于松竹现在还只是穷光蛋一个。
可是十年之后,他有一个当年出海移民的妈,回来给他一大笔钱,让他做生意。
最后他成了南边的一个富豪。
虽然得十年之后才会发财致富,可是杜雨晴现在觉得她在棉纺厂里面也没前途。
最重要的是,现在已经是1968年了,接下来她要是再成不了正式工,就会被分配到乡下当知青。
这年头读过几年书的,哪怕是高小毕业,也算知青,她若是不嫁人,在棉纺厂里工作她也不会。
最重要的是她之前谈了一个省城的对象,结果前对象的房子是租的。
前对象的父母还生病,家里还有几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要照顾。
杜雨晴瞧着这个情况,立刻对前对象说要和他分手。
但是前对象死也不分手,还说杜雨晴就是他的唯一,杜雨晴走了,他的心也死了。
她听说这男人这么不要脸,直接给了他一耳刮子,收拾包袱想要离开。
可前对象把她的包袱藏起来了,还要对她霸王硬上弓。
杜雨晴立马就跑了出去,找人说他耍流氓,并且把他送进了革委会进行排查。
前对象吃苦出来之后,也不甘心杜雨晴就这么和他分开,但是最终还是和杜雨晴退了婚。
但是杜雨晴的父母,这边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还真以为是杜雨晴的前对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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