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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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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南看了眼时间,离上班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他上班的便利店就在对街,从家里走过去也就五分钟,很快,他可以再等个十几分钟再出门。

他在便利店上晚班,晚上八点到早上八点钟,十二个小时,薪资也还算不错,至少对于于南这个出狱之后一直没有收入的人来说,这算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了,不看过往,不听曾经,只考察你能不能看好店、收好银。

而且便利店的老板还算不错,允许他每天早上下班的时候从店里过夜的熟食里带一些离开。

于南不贪,这几天下班的时候都刚好有煮的玉米剩下,他就带回家两根熟玉米,自己半根,九月三吃一根半。

听起来好像有些凄惨。

但于南知足。

等他干满一个月拿了工资,就能给九月三买狗粮吃。

于南在手机上输入一串电话号。

他没有存电话号的习惯,事实上,他的记忆力非常不错,虽然称不上过目不忘,但也差不多,当年上学的时候,他在班里还算个尖子生,大多数时候,比起用某样真实的载体去记录某些东西,他更喜欢用脑子记住。

那样他才有安全感。

“嘟嘟”声响了几秒,电话被那头接通。

于南把手机贴在耳边,“喂,您好。”

迟雾坐在床边,用手抚摸了下圣经的封皮,反复告诫自己,于南是个正义凛然的人,他要是知道了自己干了偷窥、偷听之类的事,说不准要认为自己是变态了,不能这么做,要做个态度端正的好孩子。

“把您的地址给我一个吧。”于南说。

地址?

谁啊。

于南主动要地址。

迟雾瞬间把刚才的想法抛之脑后,什么好孩子,他现在是个没人能看见的鬼!只要他不说,于南不会知道的,没有人会知道的。

成功说服自己。

迟雾站直身子,凑近了些,还颇有小心机地用指尖勾了勾于南的袖角,当然,没勾起来,但他不知疲倦地搞着这幼稚的小动作,仿佛这样就能蒙蔽上帝的双眼??

上帝你看见了吗,我在和于南玩游戏,我没偷听他和别人的通话,也没想什么龌龊的事。

迟雾听见那边报了个地址。

是一道很年轻的男声,听起来和于南差不多年龄,虽然迟雾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这人的声音还挺好听的。

迟雾勾衣袖的动作慢了下来。

于南没主动讲过自己的感情史,迟雾倒是问过,不过是以旁敲侧击的方式。

于南讲话很温吞,大多数时候,他讲话都给人一种娓娓道来的感觉,只不过,他娓娓道来的是让人昏昏欲睡的幼稚童话,而不是迟雾真正想知道的事。

迟雾旁敲侧击得实在太隐晦。

他那时候问:“于南,喜欢是什么感觉?”

他本以为于南会用自己的经历来告诉他喜欢是什么,毕竟,电视剧里不都说了,最好的老师总是喜欢列举最真实的例子。

于南就是个好老师,他教会迟雾很多东西。

比如怎么接吻,比如两个人抱在一起的温度有多舒服,又诅咒往往比祝福要来得更灵验,所以迟雾诅咒他长命百岁平安顺遂。

好吧,从最后一条看来。

于南这个老师还有待进修。

于南对手机那头说了个“好”,就挂断了电话。

这通电话就是为了问个地址。

问地址干什么,于南要去找那个人吗。

他们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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