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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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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雾看见书封上的“圣经”两字,眨眨眼。

从前在医院的时候,于南同他讲话,轻声抚慰他时,有时就会说到神鬼论。在于南的意识里,神是世界上最残忍的生灵,而鬼则是摇尾乞怜的可怜虫。

因为神从来都不庇佑世人,永远只会高高在上地俯瞰一切的发生,而鬼都是人死后变成的魂体,人因何而死?病痛、寿尽、或是意外事故,无论哪种,好像人死前弥留之际都会乞求上天让自己再多活几年,像条狗一样在意识海里乞求一个根本不会怜悯自己的存在,可不就是可怜虫吗。

那时候的迟雾躺在于南的怀里。

他问他:“于南,我死了之后绝对是世界上最可怜的可怜虫。”

因为他实在是太疼了。

他人生的前二十五年几乎可以称得上是顺风顺水,在病入膏肓后的凄惨的衬托下,曾经的美好显得弥足珍贵,让人更加想要再次拥有。

迟雾本以为,某一天他要面临死亡的到来,他一定会在拼着最后一口气也把于南叫到自己面前,然后让他看着自己扯着嗓子嚎啕大哭,他要把这辈子没能流出来的眼泪都用上,就为了在于南面前演一场戏,让于南记住自己有多疼、有多可怜,好让于南这辈子都忘不了自己。

但没成想,老天真瞎了眼,庇佑了他这个不虔诚的信徒。

他的癌症在晚期奇迹痊愈。

出院的时候,他那样开心,他觉得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太阳,哪怕皮肤被烈阳刺得疼痛难忍,他也没被坏了好心情,始终牵着于南的手,他们蹲在医院门前的花坛旁边,看着里面姹紫嫣红而稍显庸俗的花。

里面有一朵特别显眼的大红花,他们还给它起了名,就叫食人花,这是迟雾毫不掩饰的顽劣,而于南则是毫无异义地顺从着他。

之后,变成了迟雾照顾于南。

迟雾住进医院是因为癌症,而于南进医院则是因为他的脊柱侧弯,半个身体几乎没了知觉,迫不得已到定期到医院里针灸,就这样,迟雾在逃离压抑的病房时,在走廊里撞见了于南。

于南被疯狗一样的迟雾撞倒在地,胳膊撞到走廊边侧的铁质座椅上,被划出一条特别长的伤口,流了很多血。

迟雾当时看见那么多血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他不疼吗,怎么能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呢。

后来他问于南的时候,于南只是沉默两秒,说:“没什么感觉。”

迟雾觉得于南在撒谎,直到现在也是这么觉得,并且保证这辈子都会这么觉得。

坚定不移。

于南肯定有感觉的,他肯定疼的想流眼泪,只不过这么疼了半辈子,疼了二十八年,从小到大都被各种层面的糟心事蹉跎,所以习惯了而已。

迟雾想让他哭,他用牙咬于南的手指头,但于南只会抬起另一只手摸摸他的脑袋,然后不吭声。迟雾就没了别的办法,他没办法更过分地去用更多的力气来咬更易痛的部位了,他是想让于南承认疼痛,而不是不择手段地制造疼痛。

于南这人,迟雾拿他没办法。

迟雾唯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爱护他、照顾他,把这个布满裂痕的陶瓷精细保护起来。

可就在迟雾摆脱了病痛,准备好学习如何照顾于南时,他才刚做了一两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于南就在家里自杀了。

警察说。

于南的手机通讯录里只有迟雾的电话号码。

这是迟雾要求他存进去的,用迟雾的话来说就是,这串号码就是他的编号,只要于南使用这串编号,就能召唤出来一个还算有几个优点的男朋友。

于南给他号码的备注也很简单。

男朋友。

迟雾想了很久都想不通于南为什么会自杀。

后来,警察在于南家地板下的暗格里找到了他最近看的几本书。

每本书的书页都泛着黄,被岁月涂上了颜色。

其中一本书里夹着页纸。

是于南的遗书。

他这人,那样体贴人,却在死前做了件不大体贴的事,把遗书藏得那么深。迟雾还以为他一句话都没给自己留,这页遗书的出现,迟雾短暂地原谅了于南一秒。

可看清上面的内容,迟雾又开始讨厌他。

上面写。

[迟雾,你的感情弥足珍贵,我知足。]

短短十三个字,迟雾看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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