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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美梦多,自然是幻想过很多次。
将来那人一定要长得好看,还要品行好,最好再能有个功名什么之类在身,要有读书人的文雅风骨,也得要有肆意情深,就像是探花郎那般的。
说实话,宋檀是曾有过一丝丝的奢想,奢想着自己万一真的嫁了个探花郎,定然是要风风光光地回宋家,牵着人地给爹娘瞧,让他们好好地开开眼。
但如今,宋檀又再垂了垂头,紧力揪着衣衫一角,迟迟未曾松手。
前日,她知赵堰是担心她,所以他想也没有想的从江水巷跑了过来,甚至手里还握了把他砍猪骨头的刀,刀尖锋利,在日头下泛着白光,刺得她眼睛疼。
一切都是无比的滑稽。
哪儿有人能握了一把大刀毫无形象地跑在街上的,刀刃上还沾有一粒肉渣,像是生怕人不知道他只是一个小巷里卖猪肉的。
后来,她被他拥入怀中时,闻见他一身的血腥味,她还瞥见他腰侧有暗红色血痕,定是宰肉时,蹭到身上的,他竟然还像是一点儿都不知道的模样。
从头到脚,从上到下,他完完全全的普通,甚至连普通也不如,话语粗鲁,动不动就将脏话挂在嘴边,边幅更是不修。若是常人,定是想着法子将自己收拾得整洁一些,露出最好的一面。他倒好,一点儿也不在意。
怎么能算是上上签呢。
宋檀戳了戳鞋尖,嘴里略微不满地嘟哝了两三句。
这时,赵堰应是快寻到了这儿,宋檀听见他唤自己名字的声音。
她想了想,站在了大块儿石头上,大声回答道:“我在这儿!”
赵堰循着声音跑来,额上有着两三滴的汗,他不知道宋檀丢哪儿了,只能将周围的地方都找一遍。
他的手里还提着刘大夫给宋檀开的药,他看着小心翼翼从大块儿石头上下来的宋檀,“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宋檀坐下,小声直言道:“我走不动了。”
她确确实实走不动了,也不想走了。
“你说你,怎么走个路还嫌麻烦,这才多少,就走不动?”
“我脚疼。”
“这么点儿路,就脚疼了?”
“真疼,都起泡了!”
若是前两三句话,宋檀说出来时,心里头其实还是有点不好意思,但最后一句,是说的真的,急也是急的真的。
明明她的脚确实被磨得起泡了,为什么他一点儿都不相信,难不成她在他眼里,就一个会撒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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