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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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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姝色兴冲冲地拿着菜刀跑到外面,在那块大的咸肉上比划两下,随后便小心地割下一块。

李姝色穿来的第一天晚上,就在原身的脑中大致了解了这个村子,当时看书的时候,就知道男女主所在地是京城,距离这儿还很远,京城当然是繁华之地,见多了原著对京城的描写,身在此处,才知道这个世界的多样性。

钟毓村,地处良州,辖属宝松县,是不起眼的一个村,除了名字有些大气外。

不过,村子背靠一座大山,那山名为屿君山,冬去春来,如今正是草木茂盛的季节,村子里有经验的猎人也预备着进山打猎,维持生计。

毕竟,靠山吃山嘛。

沈父刚逃荒过来的时候,不会打猎,好在村民们良善,乐意教他一项技能养育家中妻儿,所以沈父这几天在照顾沈母的同时,也会趁空磨磨自制的箭。

提到屿君山,就不得不提她本人的身世了。

据说那年大雪封山,沈父为了家中妻儿生计,不得已冒雪进山,而就在那山脚下,发现了裹在襁褓中的她。

沈父心善,不忍看小小婴儿冻死野外,就将她给带了回去。

就在他抱起婴儿转身离开的时候,突然前方厚雪压断枝干,重重地砸在地上,一滚再滚,滚到了他的脚边停住。

沈父惊出一身冷汗,当晚就将这件事给沈母讲了,沈母坦言,这闺女合该是她家的人,这是救了他一命呢。

后来翻开婴儿的襁褓,看到里面绣着一个“李”字,沈父沈母便打小“李小二”的叫着她,直到那天,李二正式有了自己的名字,李姝色。

哦,还是沈峭给取的,当时他刚启蒙不久。

所以,她也算是土生土长的钟毓村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沈家的童养媳,只不过这两夫妻从小不对付,如果不是发生了那事,沈峭大约也不会娶她。

李姝色麻利地将咸肉洗好切好,又从地窖里掏出半颗大白菜,没一会儿的功夫,肉的香味就从门口飘了出去。

沈父沈母原本还躺在床上休息,突然鼻间飘过一丝香味,两个人便起身到厨房看看。

之后,就看到他们的宝贝儿子在烧火,而捧在手心长大的儿媳妇在翻炒白菜。

沈母面上露出惊讶之色,家里的饭从来都是她做的,她从来不知色儿什么时候会做饭了,居然还做得这么好?

李姝色瞧见老两口站在门口,便甜甜一笑:“爹娘,你们先去坐,饭菜很快就好了。”

“好香啊,色儿,你这是在做什么?”沈母好奇地问。

“就随便的家常菜,您老不嫌弃就好。”李姝色随意地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

很快翻炒完,装好盘后,李姝色就端着碗筷进了堂屋,放在了方方正正的饭桌上。

沈峭手里也捧着她刚做的菜进来,刚把菜摆放好,抬眼就看到一只小花猫。

先前厨房里烟雾重,他倒没怎么看到她的脸,如今看到了,忍不住抬起了手。

李姝色刚刚就注意到了沈峭的眼神有些不太对劲,漆黑的眼眸居然含着几分笑意,随后就看到大佬把手举了起来。

她心中一惊,审视地看着他的手,下意识地想要后退一步。

然后就在她要抬脚的时候,听见他低声说:“别动。”

李姝色真就不敢动了。

突然,脸颊上一热,轻柔的指尖在她的脸上不轻不重地摩擦了两下,离开的时候,李姝色垂眸看去,看见他白皙修长的指尖染上了黑尘。

她的脸上浮上一抹红,连忙道:“我去擦洗下。”

她逃也似地走了,留下站在原地的沈峭,看着自己泛黑的指尖,几不可闻地蹙了下眉。

李姝色虽然并不在意这具身体的容貌,但是若顶着张花猫脸出现在他们一家人面前,她也是极其不自在的。

她拿着木制水盆去厨房,从水缸里舀了盆水,刚要低头伸手捧水洗脸的时候,突然愣住了。

平静的水面如同一面光可鉴人的镜子,她的眼光落在盆中映出的笑脸上,嘴角弯曲的弧度逐渐拉平。

她一度怀疑自己的眼睛,忍不住用拇指沾了点水,轻轻擦去脸上有黑污的地方,随后等水面平静下来,再度看去。

这次,终于看清了她的脸。

眉如远黛,杏眸圆润,明眸善睐,丹唇不染而朱,因微微惊讶,露出口内整齐的皓齿,她嘴角微动,笑靥如花。

满头青丝只用根寻常木簪束起,几缕碎发搭在光洁的额前,素颜如出水芙蓉,没有额外的首饰挂件,却也是个实打实的美人坯子。

李姝色嘴角倏地越翘越高,对这个世界突然就少了几分漠视和敌意,这或许是老天对她另一种的赏赐,正所谓有失必有得。

在现代,走在路上看见美女,她都会瞄上两眼,她喜欢看美女,所以她喜欢上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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