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迹(1 / 2)
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散发着腐朽刺鼻的难闻气味,昏黄的灯光照在麻袋上,扭动的身躯扬起大片尘土。
康傲从麻袋里挣脱出来,刺眼的灯光让他下意识抬起手臂遮挡。
透过张开的指缝,隐约见一道颀长的身形藏匿于阴影下,影影绰绰地看不清面容,黑色的工装长裤紧束在马丁靴内,绑带被打成漂亮的蝴蝶结。
“真是遗憾呐。”阴影里的男人幽幽开口道。
康傲听见这个声音,下意识想起实验室里那个病秧子,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可能会是他。
他一个人连门都出不了,怎么有能力把他绑来这种地方?
康傲正想确认男人的身份,只见对方挪动步伐,缓缓从阴影里走到灯光下,抬起头与他对视。
狭长的灰眸比没有焦点时,看起来更冷血更不近人情,像是两把锋利的匕首,在脸上反复刮割。
“时隔多年重见光明,居然要浪费时间来见你。”郁平川冷笑着蹲在康傲面前。
康傲手脚并用地向后爬,直到后背抵住墙壁再也动弹不得。
“你你要做什么你不要过来”
“啊——”
尖叫声划破伊南市的夜空,睡梦中的叶淮被尿意惊醒,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发现才凌晨两点。
起床上了个厕所,回来路过郁平川房间门口,叶淮停下脚步,犹豫着要不要进去看一眼。
昨天煮的菜太咸,睡觉前上了好几次厕所,结果半夜还是被憋醒。
厨房水壶里的水还有余温,叶淮口渴得厉害,摸黑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咕咚咕咚地灌进肚子。
喝完水他想要到隔壁看看郁平川,但又怕开门的声音把他吵醒,站在门口纠结了半晌,最终还是回了自己的房间。
等叶淮再次睁开眼时,已经差不多中午,伊南市气候宜人,放眼窗外艳阳高照,蓝天白云,的确适合睡懒觉。
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叶淮睡眼惺忪地推开房门?——然后瞬间惊醒。
客厅里的沙发已经被搬回来了,郁平川衣着整齐地坐在沙发上,手里握着通体漆黑的手杖。
“醒了就去换衣服吧。”郁平川听见开门声后,从沙发上起身。
“去哪儿?”叶淮刚睡醒,脑袋还有些懵。
郁平川解释道:“这间酒店是我父亲和他的朋友合资的,对方的儿子刚好在附近出差,说要约我吃饭,你也一起去吧。”
“那我去换套衣服。”叶淮刚要转身,余光瞥见郁平川的裤腿处,有一块很明显的污渍。
不仅是裤子上,就连脚上的马丁靴也沾染了许多尘土。
“你去过外面了?”叶淮靠近蹲下身子,帮他掸着裤腿。
酒店的房间里铺着地毯,不可能有这样大的灰尘。
“可能是搬沙发的时候,不小心蹭到的吧。”郁平川面不改色道。
想起昨天郁平川撞到桌子的那一幕,叶淮依然觉得心有余悸。
帮郁平川整理好裤子站起身,叶淮面色严肃地说道:“下次再有这种情况,你一定要把我叫起来。”
郁平川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让叶淮担心,所以没有继续辩解,而是乖顺地点了点头。
叶淮走到厨房,倒了一大杯水,问郁平川道:“你要先喝点水吗?”
水杯递到唇边,郁平川提醒道:“水壶里是昨晚烧的水,倒了重新烧一壶吧。”
叶淮觉得麻烦,马上就要出门了,重新烧一壶开水,一时半会儿肯定喝不上。
郁平川又补充道:“刚才搬沙发的时候肯定好多灰尘,我身上都脏了,水壶里肯定也落灰了,你把水倒了好好洗一洗。”
叶淮听完觉得有道理,斜着角度对光观察水面,果然见到上面好多漂浮物。
叶淮站在水池前,一边接水一边嘟囔道:“昨晚睡太香了,你在客厅里折腾出这么大动静,我居然一点也不知道。”
可能是穿书后有心理压力,外加一直睡在露台的缘故,叶淮连着好几晚失眠。
好不容易找到机会挨了床,又因为晚上吃得太咸,跑了好几次厕所,难怪后来会睡得那么沉。
郁平川轻笑,催促道:“快去换衣服吧。”
“你也换一套吧,裤子鞋都脏了。”叶淮取出衣柜里搭配好的衣服,送到郁平川的房间。
换下来的脏衣服交给酒店的人清洗,叶淮带着郁平川出门,去见他在全书中唯一的朋友,周启岁。
在刚刚郁平川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叶淮心中就已经有了答案。
能让郁平川愿意一起共进午餐的人,除了周启岁以外还会有谁?
周启岁的父亲,是帮郁宏远把生意引上正轨的伯乐,两家的生意往来密切,郁宏远很多产业,周家都有股份。
两家来往密切,郁平川和周启岁的年纪又相仿,自然而然成了最好的玩伴。
不仅如此,他还是原身的预备役一号种子选手。
在认清郁平川根本不受郁家待见的事实后,原身立马转变风向,朝周启岁抛出爱的橄榄枝。
殊不知周启岁和郁平川根本就是一伙的。
知道郁平川要向自己寻仇,还傻乎乎地跑去找周启岁求助,结果被人骗得渣都不剩。
如果说郁平川是嘎人如麻的恶魔,那周启岁就是给恶魔递刀的恶鬼。
总而言之,只要这两个人凑到一起,就一定会有嘎人事件发生,程度堪比某著名小学生侦探。
叶淮胆战心惊的祷告,祈祷原身最好不要搞什么幺蛾子,搞出一段书中没提到的剧情盲盒让他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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