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记(2 / 2)
女人讥讽地笑了,红着眼眶,有一滴泪缀在眼尾:“柯雨,在床上何苦装得这么一本正经,还叫我的全名?不是应该叫宝贝,或者秋秋吗?”
看着她绝望难过,柯雨心中竟也泛起一波一波的酸涩。
随着酸涩涌出的还有一丝纳闷。
“柯雨?要不,你用普通话再叫一遍?”柯雨一愣,情节好像有点对不上。
“怎么,柯雨,要我在你身下喊你姐姐吗?求姐姐,狠狠地,标记我吗?”眼尾的那滴泪终究滑落,流入鬓间。
柯雨彻底乱了。
如果不是恶作剧,柯雨确定自己穿到了她写的火葬场文学《可遇不可求》里。当然,这还不是最糟的。更糟糕的是,她穿成小说里人品成迷,混迹于道德禁区,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极品渣a。
《可遇不可求》的攻贝可余是个名副其实的人渣。她是贝家的假千金,12岁时贝家把亲生女儿贝可秋,也就是本文的女主omega接了回来。相比自小养在豪门的渣a,贝家人嫌弃贝可秋带了一身穷酸气。
贝可秋在家里饱受冷遇,唯独渣a对她关怀备至,于是贝可秋死心塌地地爱着渣a,最后嫁给渣a并让渣a名正言顺地谋得了贝家家产。
拿到家产的渣a立时原形毕露,公然把自己的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往家带,言语羞辱贝可秋不说还变着花地x虐待,甚至还害得贝可秋流产,贝可秋终于醒悟,远离渣a,搞事业的女人独美。
直到贝可秋离开,渣a才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直爱着贝可秋,只不过是妒忌她真千金的身份才想尽办法折磨她,然后开始追妻火葬场。
可遇不可求嘛,贝可余和贝可秋肯定是官配。
以上是柯雨的第一版大纲。
实际写了十多万字后,柯雨发现这个渣a太渣了,实在不配破镜重圆,再加上评论区里很多读者都要求换攻,于是柯雨做了个非常草率的决定,她换攻改大纲了。
之后的十多万字,原本还有点良知的渣a彻底沦落为没心没肺的人渣,深情女二崭露头角,多次和贝可秋暧昧互动。
万万没想到,这么极品的渣a居然也有人站,评论区出现大量读者刷负分骂她文名文案诈骗。
看着评论区里自己不得安息的十八辈祖宗,柯雨方便面一样酥脆的精神崩溃了。
她开了瓶高度数的白酒,在酒精的鼓舞下她关闭了评论区甚至还偷偷写了个烂尾版结局——渣a用刀捅死了贝可秋。
写这个结局完全是生气报复,类似于班里有同学欺负她,她在日记本里写同学的坏话。
之后的事柯雨就想不起来了,再睁眼,作者躺在了笔下角色的床上。
可她不明白的是,按照她写的剧情,此时二人刚刚订婚,贝可秋还深爱着渣a,怎么可能刚云雨完抬手就卡她大脖呢?
柯雨勉强稳了稳情绪,放开了被自己压制的贝可秋,温柔地帮她拢了拢头发:“秋秋,我没弄疼你吧?是我不好,我不该在婚前就标记你。”
贝可秋推开了她的手,整理好早已凌乱得无法蔽体的睡衣。
柯雨瞥了眼放在茶几上空空如也的粥碗和几乎没动的流沙包,假装关怀地说:“早饭你只喝了点粥,不顶饿,陈阿姨今天早上烤了你最爱吃的榴莲酥,我去给你拿点吧。”
“我现在没胃口。”贝可秋冷冷地拒绝了她。
柯雨心中万马奔腾,草,完犊子了,贝可秋多半是重生了。
在小说的这个时间点,贝可秋是不吃榴莲的。她是婚后在渣a的“霸道宠溺”下吃了第一口,吃了几次发现还挺好吃的,打脸真香了。
此时此刻,贝可秋应该还对榴莲嗤之以鼻,但对柯雨“你最爱吃的榴莲酥”的说法她没有否认,只是说了没胃口。
柯雨直呼大事不妙。
如果说她穿到女主认清她真面目前,她还能靠舔苟下一条狗命,可现在她面对的是和她仇深似海的女主,要她怎么活下去?
柯雨张开手臂平躺在床上,如同烤冷面铁板上摊平的鸡蛋。
她想到了修改后的第二版大纲。
认清渣a面目的贝可秋专心事业,笼络帮手,筹谋许久,步步为营,夺回家产,将渣a的人渣事迹公之于众。最终渣a被挖了腺体喂狗、打断双腿扔桥洞里乞讨,落得惨死街头的下场。
柯雨揉了揉自己胀痛的太阳穴。
年轻的她终究不懂做人留一线的道理,才酿此大祸。
根据她既往遇到困难急流勇退的人生哲学,与其一番挣扎、不体面地被女主折磨致死,还不如趁着现在有钱有闲、得过且过、摆烂等死。
说不定摆烂的人生还能有意想不到的惊喜,毕竟这也是网文里常见的梗。
就在柯雨打定主意撒手摆烂之时,她的颅内想起了一个诡异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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