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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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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命搭进去,不值当。

若把温伏放了呢?以这小子的机敏,会不会跑去报警不好说,但放出去就是个祸患。温伏脑瓜子聪明,指不定早就摸清了他的行动轨迹,如果真去找警察,有这小子协助,自己肯定跑不掉。以前他跟着他是因为有饭吃有地儿住,找了民警不定会被送去哪儿,还不如老老实实跟着自己这个人贩子。

如果他主动把温伏丢了,这小子读不成书,还挨过那么多顿打,一时报复心起来,哪怕自己暂时没落网,也免不得以后提心吊胆。

温伏并不能听到养父心里这些算盘,只是余光瞥到对方高高扬起的手,下意识抽搐了一下,双臂把头护得更紧,最终却没等到拳头落下。

他听见养父往他身上啐了一口:“老子看你以后考个什么状元。”

身后的床垫吱嘎一声,养父坐了回去,从抽屉里拿钱——打牌的时间到了。

温伏敏捷地从地上起身,像兔子一样窜出去,跑到门口的水龙头面前,用冷水胡乱冲干净满头满脸的血。

他知道自己有书读了。

人牙子也有自己的关系网,没过多久,温伏在附近的镇小入学。

他白天在学校上学,晚上和周末就在养父的指使下潜入各种公共场所进行不起眼的盗窃。温伏的手腕上总是带着青紫的指痕,那是一次次不慎被人发现时,所有人下意识抓住他的第一个位置。

偶尔温伏的鼻子和脸也带着青紫,是养父喝了酒或打牌输了钱拿他发泄的结果。

他们搬迁的频率很高,因为温伏偷钱被抓总会有几次逃不过被送去派出所,去的次数多了,警察就会起疑,从对温伏进行口头教育变成了对来接他回家的养父进行探究的审视。

每当养父收到来自警察的打量时,就是他们连夜搬迁的时候。

读书,偷盗,被抓,转学。

读书,偷盗,被抓,转学。

读书,偷盗,被抓,转学。

温伏对这样的日子渐渐麻木了。

唯一愈发敏捷的是他逃跑的速度,只有跑得越来越快,才不会被人抓住,不用随着年龄长大得到路人越来越少的怜悯从而在被抓包时承受更重更狠的打,也不用一次次被送到派出所,看着早已熟悉的警服,接受那些他早已学会不去听的苦口婆心的教育。

更重要的是,只有跑得更快,见警察的次数更少,他才能减缓养父搬迁的频率,得以延长自己在一个学校接受学习的时间。

他已习惯像影子一样让自己沉默在每一场人潮中,静默得使任何一个人转头就能忘记他的存在,用无比熟稔的盗窃手法,在被害者身边来去无踪,宛如鬼魅,偷完钱就消失不见。为了不让人对他留下印象,温伏不与人交流,更不与人对视——他那双眼睛太容易叫人记住。

声音、容貌、性格,他停留过的每一个地方,同学与老师有关他的记忆都是模糊。

除了成绩。

温伏在所有盗窃与挨打的间隙里抓住时间学习,他所去过的每一所学校,唯一能提醒那些人他曾到来的证据,是他留下的每一次名列前茅的成绩。

他一直记得幼时母亲耳提面命的叮嘱。

纵使到现在,温伏早已变得对一切苦痛都麻木到迟钝了,他不知道读书的意义何在,但还是僵硬而机械地依照母亲留在他回忆里那句遗嘱般的话活着:要读书,拼命读书。

无止境的流浪里,母亲的一切形象都在温伏脑海中凋零远离,他和他四岁以前的童年像隔着一块毛玻璃在水火中对望:难以窥探,凭借本能感知而已。

温伏不记得母亲的面容,不记得她纤细还是臃肿,美丽或是丑陋,他甚至不记得母亲的名字——太遥远了,他在学会写字之前就失去了她,在看到她的墓碑之前又遗失了自己。

但毫无疑问母亲是爱他的,纵使记忆如此遥远,温伏也十分笃定。从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一片空白时,他对爱的唯一感知就就来自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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