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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五点多钟,折腾了整整一宿的伍北、孟乐、刘自华和王顺围坐在一张桌边吃早点。

 他们周围几米的别的座位上空空如也。

 倒不是说吃饭人少,主要大家都刻意避开他们。

 “邓哥没啥大碍了吧?”

 伍北捏着半根油条,笑呵呵的询问。

 刚刚抬车时候,他小腹的伤口被绷开,尽管医生帮着重新做了包扎,但是雪白的衬衫上始终沾满了扎眼的血迹。

 再加上满脸疤痕的王顺和凶神恶煞似的孟乐、刘自华,所以平常老百姓还真不太敢跟他们离的太近。

 “跟你一样,挨了一刀子!不过他毕竟年龄搁那摆着呢,肯定恢复速度没你快,精神头也差你一大截。”

 孟乐喝了口豆腐脑,感慨的笑了笑:“年轻真好,如果往前推十年,都不用你,我自己就带人把内个什么叽霸万鹏收拾的利利索索。”

 “大哥,你现在也不老啊。”

 刘自华笑呵呵的接茬。

 “狗屁,以前搂俩小妹,我能乐一宿,现在捏个后背,我就直接糗,你说老没老,不是我跟你们吹,我像小伍这么大时候,那可是号称金枪小飞龙的!”

 孟乐搓了搓腮帮子处的胡茬,没正经的调侃。

 “哈哈哈..”

 “我乐哥没谁了!”

 小哥几个顿时被他那副没正经的模样逗得前俯后仰,引得周边不少吃饭人侧目观望。

 老爷们凑在一起,唠的话题永远都逃不开女人和钞票,倒不是说谁比谁粗鄙,造物主就是这么设定的,奋斗的真谛,不就是为了活的更加精彩么?!

 “哥哥,你流血啦,是不是很疼呀..”

 猛然间,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捏着几张餐巾纸,走到伍北的旁边,指着他身上的血迹,弱弱的说道。

 “啊?”

 伍北瞬间懵了一下。

 混迹江湖这么久,他早已经习惯了旁人异样的眼光,甚至于他本人都觉得生为黑暗中的生物,被人当做另类,也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冷不丁有人把他拉回“人类”的行列当中,伍北竟有点不知所措。

 “哥哥身上的不是血,是番茄酱,昨天我吃薯条时候,不小心弄到身上的,你吃薯条时候喜欢蘸番茄吗?”

 短暂错愕几秒钟,伍北马上笑呵呵的接过小朋友手中的餐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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