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2 / 2)
一双厚实的手从背后伸过来,搂住她束得细细的腰肢。
“伯纳德。”丽莎夫人偏过头来,低声呼唤丈夫的名字。
“我在这儿,丽莎。”斯克利普斯公爵把头轻轻靠在妻子的肩窝。
他棕发上的发蜡已经尽数洗净,此时它们随着他的动作垂下来,和丽莎夫人的金发混在一起。与妻子柔顺的金发相比,它们干枯毛糙,还夹杂着不少白发。
“我已经老了,而丽莎还是和当年一模一样。”他的语气调侃,“等再过两年,别人看到我们两站在一起,可能会以为是一对父女吧。”
丽莎夫人猛地转过身来,捂住丈夫的嘴唇。
“你明明知道我听不得这些。”她的绿眼睛开始湿润,声音像在哀泣。
“好吧好吧,我不说这些了。”他伸出右手抹去妻子眼角的泪水,“幸好芙罗拉不在这儿,不然你可就要在女儿面前丢脸了。”
“芙罗拉,我的芙罗拉……”一提到女儿的名字,丽莎夫人的语气又开始惶惶起来。
晚餐的时候,仆从们已经向公爵夫妇汇报过芙罗拉小姐登上飞艇前往提斯戈的消息。
丽莎夫人听到的第一反应,是赶紧把女儿追回来。
可公爵却制止了她,夫妻俩在餐桌上发生了一场单方面的争吵。晚餐之后,丽莎夫人就再不肯搭理丈夫一下。
现在经过公爵这么一打岔,丽莎夫人哪还记得自己在与丈夫冷战。她想到离家远行的女儿,又看着身边逐渐衰老虚弱的丈夫,眼泪便止不住地往下流。
“唉,怎么还越哭越厉害了。”丽莎夫人的眼泪越擦越多,公爵担心自己粗糙的指腹划疼妻子的脸蛋,索性不再为她擦拭,而是把自己的脸也贴了上去。
咸涩的泪水在他们的脸上划过,就像公爵也在和她一起流泪一样。
“伯纳德。”她握紧丈夫搭在她腰间的手,“我一想到芙罗拉离开了我身边,就担心得觉都睡不着。”
“丽莎,该放手了。你看整个帝都,谁家这么大的孩子还躲在母亲背后?”
丽莎夫人瞪了他一眼,反驳:“芙罗拉太单纯了,她一个人在外面怎么活得下去?到时候被人卖了,还替别人数钱呢。”
“别担心,我会派人一直跟着她的。”公爵说完还不忘揶揄妻子,“还不都是你惯坏的。”
“就只会怪我,难道没有你的份?”丽莎夫人不甘示弱,用手去掐丈夫的腰,但拧到手的只是一层薄薄的皮肉。
年轻时身材健硕的公爵,如今虚弱得只剩下一层薄薄的,包裹着骨架的皮肉。
丽莎夫人哪还舍得掐丈夫,她转过身埋进丈夫怀里,不愿让他看到自己逐渐崩溃的表情。
公爵抚摸着妻子的头发,轻声安慰:“我还好着呢,哪有那么容易死。我怎么舍得丢下你们母女两。”
“芙罗拉走了也好。再过两年,我就能把那些不安分的家伙清理干净了。到时候就算芙洛拉接手,也没有人再能动摇她斯克利普斯家主的地位。”
丽莎夫人身体一阵颤粟。
“你啊,也不要再逼芙罗拉了。再逼下去,孩子都要和你离心了。”他搂过妻子的背,一边拍着一边说:“她不想结婚就不结,不想生孩子就不生。斯克利普斯旁支天赋优异的孩子多得是,到时候挑一个她看得顺眼的,过继来就好。”
丽莎夫人沉默不语。
公爵一直耐心又温柔地拍着她的背,就像在哄年幼的婴孩。
过了良久,他的怀中才传出一声闷闷的“嗯”。
……
芙罗拉在飞艇的包厢里,换上了一件纯黑的法师袍。这件法师袍浑身没有一丝装饰,简洁又宽大,可以把她整个人都罩得严严实实。
如果再把袍子上的兜帽戴上,她觉得自己立刻就能出演童话故事里的巫婆。
她想了一下,又把脖子上的祖母绿宝石项链摘了下来。
这条项链是公爵送她的二十岁生日礼物。如果是普通人,第一眼注意到的可能是那颗硕大的祖母绿宝石,它的成色很完美,任谁都能看出它价值连城。
项链的背后刻着斯克利普斯家族的家徽,它的上一任女主人,正是她的母亲,丽莎夫人。
但其实真正珍贵的,是串住它的那条秘银链子。
芙罗拉的空间戒指中也有一块婴儿拳头大小的秘银原石。是她委托巴顿商会,整整寻找了四年时间,才找到一块足够大的原石。
她准备把它熔成一条更美丽的项链,把它送给丽莎夫人。
可惜还没等她确定好项链的样式,就揣着这块原石离家出走了。
飞艇停靠在提斯戈城的东城区,芙罗拉随着人群移动,慢慢走下飞艇。
她此时的模样,完全无法和飞艇上那个金发碧眼的高挑美人扯上一点关系。兜帽遮住她灿金的长发,只露出白皙尖细的下巴,宽大的法师袍掩盖住她胸口的起伏,比普通女子更高一点的身材让人一时分不清她的真实性别。
芙罗拉在东城区转了半圈,终于找到了一家热闹的酒馆。
虽然这是她第一次单独出远门,但酒馆往往会和情报组织联系在一起,这个常识她还是懂得。
推开酒馆的大门,里面人声鼎沸,各色各样的人都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醉人的麦酒香。
她谨慎地避开那些喝得东倒西歪的醉汉,径直走向酒馆的吧台。
察觉到有人在自己面前坐下,擦拭着酒杯的酒保终于抬起头来。
他轻飘飘地打量了面前的黑袍怪人一眼,态度散漫地开口:“需要喝点什么吗?这位——”他停顿了一下,“尊贵的法师小姐。”
芙罗拉不知道他是从哪儿看出她是一名女性,而且他的称呼也很奇怪,一般来说对于法师,不论性别都会称呼为法师阁下。
但她不准备纠结这些小问题,而是直奔主题:“我需要一位能载我去幽暗地域的车夫。”
说着把一只鼓囊囊的口袋放在了吧台上。
酒保挑起眉,用手勾开口袋口,露出里面满满的一袋金币。
他伸出手抓上一把,笑得龇出一口大白牙。
“这些就够了,感谢您的惠顾。”
……
芙罗拉寻了一个亮堂的位置,也有样学样地点上一盘烤肉,一杯热乎乎的麦酒。
她对这盘烤得焦糊的烤肉并不感兴趣,只是想尝尝平民喝的麦酒。可惜酒馆老板狡猾得狠,单独出售麦酒的利润并不高,他就把烤肉和麦酒捆绑在一起,当做套餐出售。
底部的麦酒呈琥珀色,上面漂浮着一层薄薄的米白泡沫。
小心地喝上一口,一股呛人的气味直冲天灵盖。
芙罗拉马上放下杯子,把它推得远远的。她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对它怀有好奇心了。
这一等,就过去了半个钟头,尝了一点酒味的芙罗拉开始昏昏欲睡。但她还谨记着自己在外面,可千万不能睡过去。
就在她快要撑不住的时候,一道阴影笼罩在她头顶上。
酒保敲了敲她的桌面,说话间又露出了那口大白牙。
“您要的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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