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2)
「我要不要销号重开啊。」
被伏特加像手提袋一样拎在手上,松本清张全当在乘坐摇摇晃晃的公交车,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观察周围的环境。
东伦敦街上四处是勉强维持体面的工人、叫卖的报童、向路人兜售香烟的妇女。
两个浑身漆黑的成年男人拎着一个瘦弱得像是随时都会咽气的小孩,这种听起来就会想让人报警的场面并没有吸引人们的注意。
毕竟小孩本人完全顺从《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小跑抵达琴酒面前。
早乙女天礼在新衣服的口袋里摸了半天,最后拿着东西双手摊开高举在面前。
小小的掌心中,方形金属的色泽在灯光下流转。
??是琴酒的打火机。
“为什么?”琴酒没有接过打火机,也没有放下枪。
“我,捡到,在地上,擦过了。”
「我在地上捡到,擦过了。」
“没有问你打火机。”
身高差让天礼不得不仰着头看他,脖子和下颌几乎拉成了一条直线,纤细得能用一只手握住,稍微用力就会被拧断。
那双看得令人心烦意燥的眼睛也是,只需要一枪就能从眼眶射入,然后洞穿整个头颅,让小孩再也无法维系出那股无辜又天真的模样。
早乙女天礼是个很会装乖,又不知死活的孤儿??就在几分钟前,琴酒还是这样判断的。
小孩像是浑然不知自己的危险处境,喉咙耸动,用稚嫩的童声尽力表述:
“因为……因为琴酒没有说过,赶……赶时间。”
英语说得磕磕巴巴,过去时态用成了一般现在时,发音也乱七八糟,只有稍微简单的「Gin」说得勉强算标准。
「因为琴酒从来没说过赶时间,而店员主动提了出来。」
「修改成衣的价格比全新定制要便宜,精明的商人不会主动提出这么干。」
琴酒用一种更暗沉的眼神看着他:“我也不是在问这个。”
天礼又开始茫然,睫毛扇动两下,说:“我,进了垃圾桶,藏在里面,出来了。”
「我被那个人藏进垃圾桶,然后出来了。」
这样毫无效率的沟通磨光了琴酒的最后一丝耐性:“你为什么回来找我?”
早乙女天礼恍然大悟。
带着血腥味的风撞在一起,黑色枪|口和白色掌心错开。两双类似却截然不同的绿色双眼在空中交汇。
年长者藏着思绪,年少者露出真心。
“因为……面包,很好。洗澡,很好。新衣服,很好。琴酒,很好……”
“我喜欢,好的……”
“我喜欢……”
他嘴里反复说了几次「我喜欢」,等终于能把这个句式理通顺之后才接着用较为流利的语速说,“我喜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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