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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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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

傅文洲放罐头的位置很巧妙,处在一个猫绝对蹦不上去的地方。陆知远倒是可以变成人把罐头拿下来,可这化妆间现在连门都没有,他实在是没有在别人面前裸奔的兴趣。

这短短几分钟里,陆知远看着急的嗷嗷叫的冬瓜,又想起傅文洲刚才讹汪沛儿的样子,下了一个结论。

傅文洲不好惹。

而不好惹的傅文洲,在几分钟后去而复返。陆知远发现他手上挂着水珠,手里拿着的碗也是才洗过的样子。他进屋后用纸将碗仔细擦了擦,把罐头倒进去,又拿勺子搅拌均匀,才把碗朝冬瓜和陆知远面前一推,“吃吧。”

整个化妆间瞬间响起了冬瓜响亮的吧唧嘴的声音。

亏他还是只颜值上乘的布偶,一点都不注意自己的形象。

陆知远自打变成人后,在吃这方面矜持了许多。他一点点学着人的样子拿起勺子和筷子,也尽量控制自己吃东西的时候不发出声音。

当然了,这仅限于他和其他人一起同桌进餐的时候。私下里他还是散漫恣意,只不过再散漫,他也干不出和另外一只猫抢食的事了。

于是,陆知远只能看着冬瓜大快朵颐,自己站在一边馋的恨不得流哈喇子。

不怪陆知远馋,实在是他的收入只能让他自己吃饱,而不是吃好。可傅文洲偏偏拿的又是顶好的罐头,这对一个常年吃糠咽菜的陆知远来说,诱惑力实在不小。

就在陆知远犹豫是不是要和冬瓜一起共进下午茶的时候,傅文洲又拆开了一盒罐头,然后如法炮制,放在了陆知远面前。

和谁过不去都不能和吃的过不去。

陆知远吃东西的间隙,悄悄抬头看了眼傅文洲。他和傅文洲的眼神恰好对上,也是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傅文洲一直低头看他俩吃东西呢。

他还穿着白衬衫,因为刚才洗了碗,傅文洲把白衬衫一折一折的挽在手肘的位置,露出匀称结实的小臂。发现陆知远看他后,还冲陆知远笑了一下,顺便弯腰捏了两下他后颈那块黑色心形的毛。

陆知远慌乱的低下头,因为过于紧张,有块肉都没叼稳,又掉回了碗里。

好奇怪,傅文洲对人的时候据理力争不让分毫,在面对动物的时候却异常宽容。弄脏黑西装他不生气,化妆间出现骚动打断他读书会他也不生气。

跟个刺猬似的,扎手的地方都留给了人类,独独把温暖柔软的肚皮露给猫猫狗狗看。

真是个怪人。

“吃完罐头要不要跟我回家?”

陆知远停下了吃罐头的嘴,倒退三大步,和傅文洲拉开了一个安全的距离。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蹲了下来,像逗小孩一样把半张脸都埋进了臂弯里,就露出一只好看的眼睛盯着陆知远。

“回吗?跟我回去每天都有罐头可以吃。”

依然是类似于诱哄的语气,和刚刚抓到他的时候一模一样。听上去像在开玩笑,可陆知远知道傅文洲没有,毕竟之前答应给他零食吃的许诺,傅文洲已经做到了。

这么多年陆知远不是没碰见过想把他带回家的人,起初还不能变成人的时候,陆知远跟着他们回过家。可他去过的家庭不是整日争吵不休,就是意外频出。

起初他以为都是巧合,可到后面他才发现不是。他的厄运体质决定了他不能在一个地方长久的待下去,不光害人,也害己。

可能是傅文洲见陆知远久久没有回应,他又加了点筹码。

“回去后还有冬瓜陪你,你们每天都可以在落地窗前晒太阳。”

“对啊,兄弟,跟我一起回去嘛。”冬瓜在吃饭的间隙,也不忘帮着傅文洲说话。

说不心动是假的,谁不想要一个安稳温暖的住所。在傅文洲抛出第一个条件的时候,陆知远就已经心动了。可心动归心动,虽然傅文洲在陆知远这已经被打上了奸商的标签,但在陆知远的认知里还勉强算是个好人。

陆知远不想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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