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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毒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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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孟如玺眼中,就是燕扶楹一清早就匆匆不知干嘛去了。

不过燕扶楹心思细腻,向来有自己的主见,带着红螺独来独往惯了。

孟如玺百无聊赖地练字,和任参在偏房一人占一边待着。

俩人早上还特意演了出戏,装作任参是今天早上才来的,相互恭维半天,好正大光明地让任参出现在人们面前。

而现在正值午时,燕扶楹没有回来的迹象。

任参专注地看着话本,时而眉头紧蹙,时而乐得出笑声。

孟如玺站在桌前,平铺了几张白纸,手握毛笔,悠悠写着字。

孟如玺从前体弱,孟家也不期望他仕途上有多大成就,怕因此费心神,平日也尽量不管教他,只要不做些违反家规的事情,别的就随着他去。

哪怕现在“孟如玺”看起来气血和常人无异,孟家也不强制他学习,等着他继承家业就好了。

孟如玺对这点挺满意的,时不时会写写字练手。

文人骚客名篇他也会不少,活了几百年总不能什么都不学,整日无所事事虚度光阴。

他全神贯注低头看纸,心无旁骛,笔若游龙,手指捏着力度,抬腕顺势写下最近京城大热的一些诗词。

原本空无一字的白纸被墨水一笔一划染黑,浸透于背面,露出些许字迹。

孟如玺回过神,看清写了什么字,手一顿,垂眸看着笔尖下的白纸黑字。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这是那时候燕扶楹拉着他的手,在他手心写下的小名由来。

他在旁边两笔画了个轻盈的飞燕,然后把毛笔放在笔架上,叹了口气,捏着自己的手腕,转了转。

“怎么,突然意识到你那惨绝人寰的绝丑字体了?”任参翻了一页,头也不抬地打趣他。

他这话说的也没错,虽然孟如玺在认真练习,也问了不少名家,可字体向来丑得别具一格。

任参也试图矫正他,可他的软书法虽然比不上孟如玺,丑的也不同于众。

两个人负负得不了正,干脆就放弃了。

而孟如玺后来也不在意字迹丑陋,想写就写,形成自己的风格,还时常练字。

久而久之,倘若看习惯了还能勉强看出一种洒脱不拘的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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