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1 / 2)
所以,当时钱丁香偷东西的地方,保守离家里有四五里的距离。正常人的走路一个小时也就三四公里左右,也就是说,如果不是背着二百斤的麻袋跑步的话,钱丁香需要一个往返就至少一个小时。
十多个麻袋就要十多个小时……
所以,很明显,钱丁香的身体素质明显就不是常人。她一定可以跑的更快,而且手速更快,才能在一夜之间,完成偷了别的村里一亩地玉米的壮举。
这件事是怎么被人知道的呢?那自然是钱丁香后来被西地村集体奉为神明一样的宣传出来的。毕竟,西地村本就是以偷人偷东西为光荣的,他们不存在太多心理上的障碍。
如果说别的村子的人,让人知道是小偷,一家人抬不起头。但是在西地村,完全恰恰相反。谁,能偷的多,谁就是英雄。谁能偷的快,谁就是好汉。所以钱丁香是曾经西地村的女中豪杰,英雄好汉。
只有她才有这个实力。
这也是为什么刘大宝和曾瞎子当时,不约而同的就想到了钱丁香偷的公粮。毕竟其他人,没这个本事呀。那可是两千多斤,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没了。
这么有魄力,并且这么有力气,有实力把两千多斤公粮偷的狠人,塘柳村只有钱丁香一个人……
当然,钱丁香的妹妹钱丁梅也有这个实力。钱丁梅也深的姐姐的真传,但是人家钱丁梅家里相对富裕一些,主要是孩子生的少,只有一个孩子。更关键的是,钱丁梅的孩子还很小,所以钱丁梅并不太适合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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