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第六十四章 台风天谈秧歌(2 / 2)
虽然没有去住过,不过若是按梅思的言语,居然是个好地方,清清静静的,关起门来便可以安闲地过自己的小日子,苏凤香晓得自己是不成的了,带了三个孩子,无论去到哪种地方,都不得省心,不过梅小姐是可以的,倘若自己是她,绝不肯住这种地方,哪怕是没有结婚,没有小孩子的,也依然不得安闲,给几个孩子吵闹得,脑仁都要裂开来,虽然梅小姐不肯说,然而自己看得出来,她很感觉疲乏厌倦。
苏凤香接着又说:“况且又热,看看这里,七楼,上面什么也没有,白花花的日头就那么当头照下来,把人要烤成烧饼,一个个都成蟹壳黄。整栋楼顶数阿拉这一层最热,到冬天又是最冷,从前住铁皮房,是这样,好容易盼着上楼了,阿拉还想,这下好了,水泥楼,不会那样热,哪知分到七楼,还是一样,还不如阿拉从前住的亭子间哦!”
梅思抿嘴一笑:“这两天倒是好,爽快得很。”
苏凤香“哼”了一声:“不过凉快这几天罢了,等台风过去,侬再看,更热哦,所以侬到底为什么不肯去住女青年会?是嫌贵么?”
梅思掠了一下鬓边的发丝,慢慢说道:“是比这里要贵一点,不过更要紧的是,在那边,总觉得是寄居,不是自己的地方,这里虽然窄小了些,但可以长久住下去,心里安稳一些。”
是烧了原本的房屋之后的徙置大厦,哪怕是要付租金,毕竟也可以算作是自己的地方吧,女青年会虽然好,总感觉仿佛是住旅馆。
对于选择徙置楼的缘故,梅思倒是细细解说的,苏凤香也认真地听,到最后依然晃了晃头:“反正阿拉倘若有办法,定然不住这样的地方。阿拉当年在上海……”
梅思望着苏凤香,俨然竟像是看到了白明珠,虽然两个人的身份差距悬殊。
说了一阵,苏凤香将手里的衫子放下,拿过一条裤子来继续缝补,趁此转换了话题:“梅小姐,侬整天看书,那书里有什么好看的故事么?”
梅思当即便想要讲阿Q,又或者是祥林嫂,然而她脑筋一转,改口道:“是爱玲女士的一篇小说,叫做《秧歌》,是说上海??周边的乡村,土改之后。”
苏凤香本来一听她说“上海”,两只耳朵便竖了起来,然而马上便听到了“乡村土改”,登时便有些嗒然,“唔唔”了几声,算作应答。
梅思继续说着:“凤香,你在那边,看到了土改么?分田分地之后,是怎么样的?在我的家乡,虽然因为抗美援朝,日子紧一些,大家却也还过得下去,像是小说里那样残酷的事,或许其她地方有吧,但我家乡没有,也就难怪爱玲女士的这一篇小说,如此给人责备。”
是同着鲁迅先生的文集一起买来的,前些天刚刚读完,纵然是现在的自己,掩卷之后也深有感怀,很想要找人谈一谈。
梅思又说了几句,忽然发现苏凤香只是“唔唔嗯嗯”,梅思如今很会察言观色的了,见她不很感兴趣的样子,便停了口,笑道:“凤香一直是在城市里的么?”
苏凤香点点头:“是啊,阿拉在乡下,没有什么亲戚。”
“我从前有一个朋友,是上海人,总是夸说上海的电影,上海的百货公司……”
听她讲起上海的风情,苏凤香陡地抬头,眼神一亮:“阿拉上海啊,是天上地下第一等的好地方,人家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杭哪里及得上阿拉上海?城隍庙热闹哦,蟹黄汤包哦,拉洋车哦,跑得飞快哦,石库门大洋房哦,亭子间哦,还是双亭子间,柳桉木的壁炉架,阿拉只恨没有福分去住哦!”
侃侃而谈当年在上海当女佣的往事。
与陈露云一样,苏凤香也是地道的上海人,从小到大都没有离开过上海,作女佣维持生活,因为她年轻漂亮,手脚麻利,能言善道,又是本地人,人头熟,颇有几个有力的亲戚给荐到了富裕人家,只她的遭遇却不同于咸亨酒店里的小伙计,“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她可是如鱼得水,先后换了两家主人,都滋润得很,如今在这香港石硖尾的徙置楼,忆念起往昔在上海的日子,很以为风光:
“那个时节好啊,五月初五有粽子,八月十五分月饼,到过年的时候,东家派红包,里面有半块洋钱,除夕夜主人家开宴席,我们在厨房里也喝酒,吃猪头肉,只是自从打起仗来,日子便越来越不行了,解放军刚进了上海城,主人家不多久就走掉了。”
梅思细细思量着《秧歌》里面的文字,月香的雇主解放后依然留在上海,日子愈发窘迫了,天天要来厨房查米和煤球,因此月香炒冷饭给她的男人吃,便愈发傲然,颇有一点狷狂。
听梅思讲了小说里的故事,苏凤香点了点头:“啊呀,竟然是这样的么?幸亏阿拉主人走得早,也幸好阿拉走了,不然佣工都没得做,弄到那样小气,好没意思的哦。”
虽然从前也不是过的大小姐的日子,总比这样强些,苏凤香是五零年便随着东家的脚步走了的,那时东家太太和她说:“凤香啊,不是我吓你,你做佣工这么几年,又是我们这样的家庭,手里也是有几个钱的,你可要小心,不要给他们算到‘资产阶级’里面去了。”
那时节她的男人在工厂里,当个小头目,每个月到手也有几十块钱,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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