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富弼(2 / 2)
(二)积极谏言显担当
明道二年(1033年),富弼三年孝期结束回归朝堂。此时范仲淹因抗议郭皇后不当废而遭贬谪,富弼上书朝廷为其辩护,认为皇后不该废,范仲淹是忠臣谏诤也不该贬,自己因此被贬为绛州通判。此后,富弼屡屡上谏宋仁宗。宝元三年(1040年),他被召为开封府推官,兼知谏院。此时朝廷在西北集结大量兵备,但东南九道防守不足,富弼上谏请求在每个要道各招募数千士兵进行训练和布防,又建议减少军队冗费以作国用,减轻税收施行仁政。康定元年1040年正月初一出现日食现象,富弼上谏请求撤销宴乐,在别馆中赐下酒饭招待西夏使者。他还借日食之事上疏,请求废除越权言事的禁令。此外,富弼又上谏称皇上要批阅的奏章太多,应选拔侍臣分担批阅再挑选可用的施行。
(三)外交风云展雄姿
当时辽国在边境驻扎军队,并派大臣萧英、刘六符前来索要关南土地。朝廷大臣都认为辽国情形深不可测,不敢担任外交使臣前往谈判。富弼深明大义,立刻入朝向皇帝叩头说:“人主忧虑臣下耻辱,臣下不敢爱惜生命贪生怕死。”他奉命两次出使辽国。第一次出使前,富弼听闻女儿死亡;第二次出使前,又闻妻子生了儿子,但他都以国家利益为重,忍辱负重前往。在与辽兴宗的谈判中,富弼不卑不亢,据理力争。他指出如果开战,功劳归臣下而人主担祸,且胜负未可知,即使胜了所亡士马也需人主承担。对于关南地,富弼认为晋高祖以卢龙一道赂契丹,周世宗复伐取关南,皆异代事,若各欲求异代故地,对北朝不利。最终,富弼成功拒绝割地要求,以增加岁币为条件与辽达成共识,维护了宋辽和平。
(四)新政推行勇向前
庆历三年1043年,富弼任枢密副使,与范仲淹推行“庆历新政”。他们提出多条时政建议,主张革除弊端,如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等。然而,新政触及到保守势力的既得利益,仅维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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