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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强忍着眼泪,看着那张临近绣完的溪鸭绣图,“我……本不该做这个……”
阿柿认真地看了一会儿男童,才闲聊般地向他开口:“小羊,你知道吗?今天夜宴,陆小郎君会亲手脍鱼,做下人才会做的庖厨事。”
男童抬起眼睛,慢慢冉冉地纠正她:“脍鱼是风雅事,许多君子都会脍鱼。”
小娘子笑了。
“脍鱼不过是更精细的切生鱼罢了,说到底,仍旧是庖厨事,是世人眼中的下等事。甚至在本朝以前,食生鱼,便同如今岭南食生猪、生羊一样,都是粗鄙野蛮的习性,直到近百年,食鱼脍之风才大作,脍鱼才成了你口中的风雅事。”
“提问!”
突然,她盯住正在专注听她讲话的男童。
“为什么突突然地,大家会开始蜂拥而学、以擅脍鱼为荣呢?”
男童答不上来。
“因为宫廷喜欢。因为圣人赞誉。因为有人因其脍鱼的本领得到了贵人的褒奖、得到了出人头地的机会。”
小娘子一连串地给了他答案。
随后,她舒展地伸开了她跽坐着的腿,冲着发愣的男童笑道:“所以啊,小羊你瞧,这天底下,哪有什么本该、本不该。”
说完,她顿了顿,摸摸自己瘪着的肚子,忽地又把那两颗小虎牙露了出来。
“小羊,你有吃的吗?”
她盯着他的包袱。
“我从出门抓鱼开始,就一直没吃东西,刚才说到鱼脍,一下子就饿起来了。”
男童在她殷殷的注视下,把包袱里没吃完的大半袋干葡萄粒给了她。
小娘子一拿到,马上就欢快地吃了起来。
而李逢羊,虽然他还没有将她说的那些话消化完,但此时,他的手指却能稳稳拿住针线了。
在小娘子鼓着腮帮一把把嚼动着干葡萄粒时,男童也在她帔子的撕裂处,一针针绣补了一只金蝉。
他低着头,眼睛乃至整个世界里,只有那只一点点成型的蝉。
那种完全沉浸其中的神态,只有人真心喜欢一件事情时才会流露出来。
阿柿垂眸,注视着他。
住去郡中的学堂,大家吃住一样,带不去多少东西。他能随手用来刺绣的布,恐怕寥寥无几。
因此,衣衫的边缘和包袱上,都有曾经穿针引线又被拆掉的洞隙。
包袱裂口的附近,针洞密密的,像是被反覆穿线过,也许正是如此,才会被树枝一刮就轻易地撕裂开来。
真的好蠢啊。
他还想要藏呢。
李国老和窦大娘肯定早就知道了。
“我吃完啦。”
在绣着蝉目的最后一针穿出时,小娘子极为恰好地出了声。
她双手接过绿帔子,一脸喜欢地在那只金蝉上轻轻碰着,连穿上时的动作都变得小心翼翼,像是生怕弄坏了。
“我刚想起来,我原本是要同陆小郎君去摘橙子的。既然要吃鱼脍,怎么能没有细缕金橙拌之呢?”
她雀跃地看向小羊,“要不要同我们一起去?”
此时的阿柿已经很有把握,她不会被小羊拒绝了。
果然,男童虽有些犹豫,但却说不出拒绝的话,不仅跟着阿柿一同出了门,还背上了阿柿卸下来、怕会刮坏了绿帔子的小竹筐。
可他们刚一走出到院子,就在那儿看到了除了陆小郎君外的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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