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李晓慧(2 / 2)
她经常这样说。
自从生育之后,我丈夫仿佛人间蒸发了,公公也不知去向。也许我家公公的结局早已注定,生怪胎的我成为村里的猎奇谈资,扼
杀并随手抛尸的公公,成为人们永远谴责的对象。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来到大愚山的墓地边缘,那是一个悬崖,他纵身跳下。
初相识我就知道方旭爱喝酒,而且是酒品很差的那种。公公跳崖的同年冬天,他在酒肉朋友家与其同类拼酒,活活把自己喝死。坐在小马扎上仰面倒地,两个鼻孔喷血如泉涌,桌上的狗肉火锅还在咕嘟咕嘟冒着热气。在送到医院之前他就已经死了,检查结果是脑血管破裂,我的丰功伟绩又加上一条克夫。
独处会让人变得深刻,成为寡妇之后,反而像重新过了一次少女时代。一个人买菜做饭一个人慢条斯理地吃,一个人到教堂聆听主的声音,一个人在商店挑选衣服,偶尔订一张电影票到县城的影院看电影。我仿佛找到了比以前更舒适的生活方式,虽然这样说显得很冷血,甚至可以说是最毒妇人心,却是我最真实的内心感受。
或许对我来说独身才是良策,不用对任何人负责,才能获得平静。以前总是有意无意想要组建一个家庭,想要得到某种认可,惨淡收场之后才发现那是徒劳,我所坚持的不过是某种虚无的执念而已。
当时我家砖场的小工程星还不到20岁,却俨然一副老社会人的派头了,干活吃苦耐劳,还对什么都一试就懂。
他常常对我说:
小慧姐,四不像的发动机有异响,该找人修修了。
小慧姐,这个月应该进多少料?
小慧姐,别的砖场在降价了,我们要不要降?
我对经营砖场既没有经验,也没有兴趣,只能对他说:小程,如果价钱合适,帮我把这门生意盘出去吧。
无责一身轻的感觉真好,砖场卖掉了,葡萄园租出去了,我的所有时间都可以用来发呆。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以前每月结算工钱的时候,几个工人总要来我家一趟的,他们也承受着连带的流言蜚语,被说成是为小寡妇打工。
如今我家不再有人踏足,除了偶尔来探望我的刘大夫以外,只有阿肉会时不时冒出来找我。
阿肉是程星养的一只狗,灰黑色的腰背,四腿白色,体型很大,据说是阿拉斯加犬,很早就习惯了来我家转悠。
以前它的主人在砖场忙碌的时候,它就在场边的树荫下坐着,看人们如何通过劳动创造价值。看到无聊时,就跑到不远处我的家里来,它的主人常带它来,如今主人不再过来了,它却没有舍弃这个地方。
都说狗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大概是极有道理的,在我做家务的时候,它绕着我打转,发出哼哧哼哧的声音,一刻也老实不下来。
如果它能开口讲话,不知道它会对我说什么?我却常常对它讲话,我蹲下身,抓揉着它脖子下部柔软的皮毛,或者抚摸它的头,告诉它我有多喜欢它。
“阿肉,你是个好狗狗!你知道吗?你是个好狗狗!”
它好像知道我对它的评价颇高,高兴起来冷不丁狂舔我的脸,舔花了我的妆,痒得我咯咯发笑。
阿肉是一只神奇的狗,这如同一匹狼的狗狗,难道不应该是食肉动物吗?我切一个大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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