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梨园燕舞上(1 / 2)
《诈尸后我移情别恋了》全本免费阅读.cc
长庚九十九年,青洲。
二月的夜晚依旧清寒漠漠,城中刚下过雨,淡月朦胧。
寂静街道上,十六七岁的少女一路狂奔,穿着前朝式样的衣衫,梳着蕴含古意的发髻,头顶斜插一支看上去有些年岁的大蝴蝶银簪,两带珠串随着脚步碰撞不歇。
少女脸色惊恐,一连转过几个巷子,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好似被什么东西追赶似的。
可她身后分明什么都没有。
然而,透过那明珠似的双水杏眼,却能看见一条飞舞的红裙急速而来??更准确的说,是一件被血浸透的衣裙。
风越来越大,两侧树木哗啦啦作响,黑黢黢的巷子如同巨兽张开了嘴,几乎要把单薄的身躯彻底吞噬碾碎。发髻哗地一下散开,绣鞋沾了泥点,眼看那厉鬼越来越近,少女攥紧手中匕首,颤声吼道:“你、你别过来!”
巷角的灯笼倏而一灭,冰冷的墙壁刺得人脊背发寒,脚底水坑也变得如血般黏腻。血红的裙边慢慢凝出人形,现出青烟白纸一般歪斜的脸庞,好似还能听见的冷气森森的妩笑:“怕什么,都是死了几百年的鬼啊。”
少女抖得更加厉害:“胡、胡说。”
“死透了的小丫头,魂魄却连着躯壳,真教人羡慕。”厉鬼蓦地欺近,血红的眼盯着少女的心口,“也不知这里头藏了什么宝贝。”
她伸出扭曲的利爪:“让我瞧瞧可好?”
匕首被打落在地,连声钝响都未发出。少女瑟缩不已,却仍道:“本郡主封号琉璃,乃云洲晟京苏氏最后流传的血脉,出生三天就能召唤天雷,师从世外高人,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你要是再敢乱来,当心魂飞魄散!”
厉鬼丝毫不怕她的威胁,殷红的影子愈靠愈近。
“司马宴,一统云洲的司马宴你知道吗?他是本郡主未婚的夫婿,你要是伤了我,他会让你付出代价的!”
冰冷的泪珠打湿襟口,千钧一发之际,右掌心忽感到一阵灼烫。她闷哼出声,手指竟不受控制地画了一枚符篆,在幽夜中凝出一只火球,伴随着轻快的“噗”一声,直冲那红裙滚去,刹那间灵光乱溢。
厉鬼痛嚎不止,不顾一切地向少女扑来。少女却好像受人引导般,两手结印,黑瞳染上淡青,眉心现出一瓣莲形印记,再次凝出一只火球。
烈火焚遍小巷,厉鬼凄厉道:“神族……怎么可能,你明明只是凡……”
少女茫然了一瞬,见危机解除,立刻挺直了身子:“都说了本郡主身份高贵,咎由自取!”
鬼魅和梦境一同破碎。
草长莺飞节气,明湖春水生时。
门扇开合声混杂着此起彼伏的人声,清晨客栈内,赶路的旅人早已忙碌起来,唯有三楼西侧倒数第二间客房,依旧门户紧闭。
晨光探入屋内,苏倾河蹙着眉头醒来,看着头顶再寻常不过的淡色幔帐,甩了甩发酸的右手,长舒一口气。
前日夜晚的经历太可怕了,她至今还心有余悸。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她突然使出大招烧了那个厉鬼,还好没被人瞧见。
简单收拾起身,苏倾河没有用早膳,匆忙结账离开了客栈。柜台后,掌柜握了握掌心银钱,小声嘀咕:“小姑娘身上怎的恁么凉……”
人群车马来往不歇,一阵冷风忽然掠过长街通衢,行人纷纷掩紧了衣襟,苏倾河却只在一旁怔怔看着,指尖下意识碰了碰鼻尖,心底陡然生出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没有呼吸,不需进食,手脚经常不听使唤,肌肤凉得像块冰,五感频频出问题,心跳也弱得几乎听不见。这一路就像走在浮桥上,魂魄好像随时会飘离出躯壳似的。
因为,她不是活人,但也不完全是个死人。
纵然世事变迁,十洲年号依然是九十九年一更,如今,距离云洲晟朝琉璃郡主病逝的永朔十七年已过了将近三百年。
掀开自己棺材板的那一刻,苏倾河的内心是崩溃的。
鬼怪缠身,记忆七零八落,夜夜入梦的不是司马宴那张赏心悦目的脸,而是一个满是熔岩流焰的血色火池。
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凡间小郡主,苏倾河何曾见过这种阵仗,睁了眼便慌忙赶路,从云洲一路胡乱转悠到青洲,一方面不敢暴露活死人的身份,一方面又要旁敲侧击地寻找起死回生的办法。
她隐约有个预感,诈尸的事多半与司马宴那个身份不明的混蛋有关。
先定个小目标:起死回生,顺便找到司马宴。
柳色未匀,鲜绿浅淡,苏倾河穿过拥挤的人潮,最后远远停在一幢临水宅第前。
朱漆大门挂着“青洲府”的匾额,左右各站一个侍卫,门后高楼帘幕低垂,缭绕着仙气飘飘的雾霭,一派逍遥物外之态。
苏倾河拦下一个路过的妇人:“大娘,不知这里是?”
她生得明俏怜人,任谁也想不到这般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竟是个活死人。
“青洲啊。”妇人只当她是外乡人,笑道,“如今十洲仙凡混杂,分为五城,其中四城皆由道盟统领,世君之下是五城之主,再下便是十洲之主。我们这儿叫青洲,年初刚上任的洲主乃五城之一清霜堂的嫡系白适,和他那个双生兄弟白通,共享‘百事通’的美名。”
苏倾河眸光一亮:“百事通?”
他们会知道起死回生的办法吗?
妇人点点头,望着洲府,面露担忧:“只是近日这新建的洲府周围不知怎的闹了鬼,弄得大伙儿晚上都不敢出门,白洲主又是文职出身,正招募着除妖人,只盼着早日太平才好。”
苏倾河道了声谢,乌黑透亮的杏眼里微光闪烁不停。
仅靠她自己,说不定哪天就被妖魔鬼怪吞了,但如果能混入仙门,抱上仙尊掌门的大腿,也许真的能重新活过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