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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买山头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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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陈直金和陈直银(卖方),系许阳县落雁村人士,现居住于许阳县落雁村,愿将其位于离陈直金住宅不足一里路的长满毛桃叔的山头出售。该地面积共为三百亩,其中陈直金的山头面积两百三十亩,陈直银山头面积七十亩。山头东至陈直银的大良田旁的水沟,西至陈直金住宅旁边的小路,南至牛根家的两垄水稻田,北至栖山脚下。地上附属物包括毛桃树林和一股清泉。

今有苏域,系许阳县苏家店村人士,现居住于许阳城内,愿以二百两银子购得上述土地(其中陈直金得一百五十三两银子加三十三文钱,陈直银得四十六两银子加六十七文钱)。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为二百两银子(其中陈直金得一百五十三两银子加三十三文钱,陈直银得四十六两银子加六十七文钱),买方应于正隆七年四月初三未时三刻前支付全部款项。

本契约经秦采春及陈桥今见证,并于正隆七年四月初三未时三刻在陈直金家里签订。双方均已在此签字或盖章,以资证明。

卖方签字(或按手印):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或按手印):_____________

证人签字(或按手印):_____________

证人签字(或按手印):_____________

【官方印章】(如有)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秦采春缓缓地放下手中的纸笔,将那份契约小心翼翼地递给众人检查。苏域领着苏时安仔细审视了一遍之后,又将其传递给了陈老爹兄弟俩。然而,此时此刻,这兄弟二人却显得有些尴尬,原因无他??他们皆不识得字。

陈老爹,名唤陈直金,他默默地将契约转交到了陈元横手中。毕竟,在他们两家所有人中,只有陈元横曾经上过两年学。尽管如此,陈元横对于某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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