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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会议,返回根据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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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副总参谋长顿了一下,然后看了一眼众人的反应后,这才继续说了起来。

“同时,山西和鲁中的反扫荡战斗,也是告一段落了,所以,为了配合总部和中央精兵简政的政策,所以,设定以下标准。”

“下面,请副总指挥宣布精兵简政的具体实施措施。”

随着副总参谋长的声音落下,副总指挥拿起了手里的稿子开始宣读整编的标准。

其实标准很简单,首先是裁汰老弱,所有年龄低于或等于16周岁,高于40周岁的战士,高于45周岁的连排级以下干部,全部剔除出主力部队,进入地方团或民兵任职。

同时,会议上还规定了主力团、基干团、地方团的标准。

所有不符合标准的部队,一律经过撤降并改后,符合标准或者撤销番号。

关于这一规定,实际上也都是应有之义,毕竟,部队是要打仗的,全是老弱病残,确实影响战斗力啊。

之后,在副总指挥宣读完整编整训的决定后,命令各师旅和各军区,把所属部队的情况,在一个星期内进行一次统计,并提交总部。

总部将根据各部队的所在的根据地的人口,以及部队的实际情况,对各部队的辖区进行一定的调整。

其实,按照总部的整编计划,是按照国府1936年提出的部队编制计划进行一定的改正后实施的。

主力团的标准,是兵力2400人以上,拥有27挺以上轻机枪,9挺以上重机枪,三门以上迫击炮,三营九连制的部队。

基干团的标准,是兵力1200人以上,拥有九挺以上轻重机枪,三营九连或两营六连的团级部队。

地方守备团的标准,是兵力600人以上,装备不定额的地方守备部队。

按照这一标准,六分区的五个主力团,都是兵力超过三千人的主力团,而11个地方团,人数和装备方面,也基本上都符合基干团的标准。

甚至于,21个地方民兵大队,也基本上都符合地方守备团的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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