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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战役。
因此契机,商毅清和绍云澈才成为了好朋友。
“我们的友情其实并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也没有外人想得那么高雅。我们在一起主要干的事情是说别人的坏话,我们自诩聪慧,所以总觉得旁人蠢得宁人发指,”说到这里,绍云澈也觉得有些可笑,“除此之外,我们最常聊的话题,是我们各自爱慕的人。”
这样的相处方式倒是让米星有点意外。
他确实以为商毅清和绍云澈平日里的交流都是如何合纵连横将两家的利益最大化,或者是如何通过权力手段达成目的,从而直上青云。
但没想到,这两人还真的是——
“所以你们两个能玩到一起是因为你们都是纯爱党吗?”
绍云澈抿了下唇,脸顿时涨的通红,过了好久他才认可般地点了点头。
“回到那个话题,我为什么喜欢齐熙,其实很简单,很小的时候,他和我求婚了。”
哈?
齐熙这么白给的吗?
米星多少觉得有些意外了。
“并不是多么珍重的仪式,也没有双方家长作为见证,甚至连过程都略微有些匆忙和应付。”
不过是其他人欺负绍云澈的体弱多病、嘲笑他并不像个Alpha,以后也娶不到老婆的时候,齐熙站出来维护他。
他说,他是Omega,如果绍云澈没有人要的话,他愿意嫁给绍云澈。
孩童时期的戏言,或许齐熙早就忘了吧,但却被绍云澈记了半辈子。
少年时的爱最纯粹,所以想起来就觉得美好。
“小时候的语文课,老师布置的作文题目是《最好的朋友》,我没有人可以写,就写了他。”
写他拉着自己的手说要嫁给自己,写他跺着脚吓唬那些欺负自己的人。
写他突然离开的清晨,写人去楼空的花园。
绍云澈理性分析过自己的情感。
他对爱情的向往来自于他恩爱的父母,从小他就比旁人更期待一个携手到老的伴侣。可恰巧又因为他的身体原因,导致童年时期的朋友少之又少。时间长了,“齐熙”成为了朋友的符号。
他的爱,为这个符号镀上了金光。
课堂上布置的作文,欺骗自己故作深情的日记,在旁人面前的吹嘘,失落时候的安慰,齐熙成为了那个“不会背叛、不会离开、不会抛弃”的符号。
连年年的生日愿望,都变成了“希望能和齐熙哥再见一面”。
他将自己的心拆开过看了无数遍,他找了千千万万个理由来论证自己的爱是补偿心理,是自我美化,是友情缺失。
可多巴胺在幻想里越烧越旺,“他”在自己的回忆里越来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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