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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Chapter3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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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公寓里的痕迹,除了林纯的,警方竟然还找到另外两个男人的痕迹,可惜只有极少量的生物样本,没有指纹。

这些生物样本并没有在玄关、客厅采集到,而是出现在留学生的卧室里,也就是存放奢侈品的房间。

F国找过这两名男子的踪迹,但境内一无所获,也曾怀疑是这两人作案,案发后就去了欧洲其他国家。

总之这个案子存在诸多疑点,都是对林纯有利的,而林纯作为监控唯一拍到的“疑似嫌疑人”竟是以客人的身份。

分析到这里时,小组成员从外面回来,手里还拿着一些资料,他来到傅明裕跟前说:“傅队,林纯卖出去的二手包找到下落了。”

这几只包在两年间换过三次买主。第二任包主一开始还支支吾吾,怎么都不肯说出卖给谁,后来担心警方会调查她的账户,因此挖出更多不想让人知道的事才肯说实话。

原来,第二任包主曾经有几年“爆发”过,买这几个包是出于炫耀,为了挤进当地的“名媛圈”,还有富婆愿意提价买过来,而她坚称永远不会出手。

没想到后来资产败光了,她出于颜面,实在没脸回去找那个富婆,却又不想出给熟人或是二奢店。因为这几个限量款一旦流向这些地方,早晚都会传开,那么圈子里就会知道她没钱了。

没多久,第二任包主就通过介绍人朋友得知,某城市有一个非常成熟的产业链,该品牌的普通款包做到超高仿可以卖到三千块一只。而她这种限量款的包作为“母包”卖过去,会比二奢店开的价还要高。

包主的介绍人朋友还说,不要以为那些二奢店买回去的包就只是为了转手卖给下一任买家,这里面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打着二奢店的名义收“母包”。

这就像是大部分代购都是假的,少数代购是真假掺着卖一样。如果能发现个别代购只卖真货的话,那可真是捡到宝了。

言下之意,真假产业链都是一家,他们私底下都是来往的。反正都是做生意,跟谁做不是做?做假包不合法,难道代购就合法吗?严丝合缝地遵纪守法就得赔本,说穿了大家都是顶着风险挣钱,有几个代购敢说手续是齐全的?齐全了怎么过关还会被扣?真要是一究到底,不是走私就是造假,反正罪名得摊上一个。

那朋友还说她傻,没想到买真包来用,又问她知不知道所谓“名媛圈”里有几个是用真包的?有的是借来的,有的是租来的,有的就是高仿。这些人一个比一个精,大家彼此心照不宣,互补兜底罢了。

至于“富婆圈”,哪个富婆会为了自用而大量购入奢侈品呢?一天一只都用不过来。在这个过程里产生的“配货商品”中,也包括一些基础款的在二手市场非常保值的包。但富婆们不会使用,因不够特色,不显身价。它们最终会以全新的姿态出给二奢店,价格低也无所谓,只要安全完成“洗”的目的。

这些真富婆的脑子更接近生意人,买包、卖包、用什么包,不仅要让钱变干净,要资金回流,还要用足以匹配自己的奢侈品对彰显示自身价值,以便她们和一些有门槛的圈子更融洽地来往,创造更丰富的话题。

第二任包主被这样一番洗脑之后,整个认知都改变了,便在朋友的忽悠之下将这几只包卖给造假商。

调查到这里就卡住了,造假商必然不会承认此事,就算警方拿出转账证据,他们也会说买的不是这个东西。反正只要“脏物”找不到,就很难定罪。总之不管警方怎么说是配合调查,他们都不会冒这个险??万一以后被翻旧账呢?

不过那第二任包主也有点心眼,她在出包之前就将刻在金属上的印刻代码抄了下来,还让一个朋友用高清相机拍了照片留存。那照片已经清晰到可以直接送去二奢店做鉴定的程度,自然留给警方做证物比对也是合格的。

顺带一提,第二任包主之所以这样配合,也是希望警方承诺她不要追究支持、包庇、纵容生产商假冒伪劣商品的责任。

技术那边很快就对照片的真假进行判定,包括将照片里的代码和F国品牌提供的商品代码进一步匹配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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