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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古代番外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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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宁郡主的这幅画最后送了出去,大将军这回没再拒绝,收下画卷,令温宁喜不自胜。

天际残阳西斜,温宁离开将军府,陆城却凝视着桌案上的画卷。

“将军,温宁郡主画得真好,比上回皇上命宫廷画师为您画的还要好。”在府中,来福说话便有些口不择言,若是消息传出去,准是个大不敬之罪,可他这会儿是真心实意这般认为。

陆城凝视着画卷,只觉得画中人熟悉又陌生,抬手攒成画卷,系上丝线,放于画筒中。

“将军,不若将这幅画装裱一番,给挂到墙上去?日后也可日日赏画啊。”

“你这么有闲心,明日就去练箭,射不中十次靶心就别回来。”陆城嫌他多嘴。

来福:“.”

温宁是个执着的姑娘,见大将军收下了自己的第一幅画,接下来的日子便又隔三差五去画上两幅,画的全是大将军身穿铠甲,威猛刚毅的模样。

画完画,温宁喜欢在大将军府中同府上人聊天,她在镇国公府也不像其他世家公子小姐苛待下人,平日里,她同谁都能说上话,客气和善。

这会儿,就算是在将军府,也能同府上各人说说笑笑,是以无论是府中总管,丫鬟,厨子,小厮,各个见着温宁郡主皆是喜笑颜开,更别提,温宁郡主最爱谈及大将军的英勇事迹,府上众人自然更是卖力讲述着大将军曾经打过什么胜仗,救过多少人。

后院热闹,满是欢声笑语,而在屋里的陆城每回收到一副画,便低眉端详,最后给卷成画卷放进画筒中。

温宁如今出入将军府没什么限制,府上众人皆知,温宁郡主常常为大将军作画,画作了得。当然了,这可少不了来福的四处夸赞。

可对于自己的画作没有一副能被挂到墙上,全都给卷成画卷,用丝线系上,不见天日,温宁有些意见。

“大将军,我为你作画,你不喜欢?怎的全都藏起来了?”

陆城看着近日时常往将军府跑的郡主,眼中含着些许无奈:“郡主,陆某只是一介草莽,比不得世家公子,手中只有刀剑,身上染的都是鲜血,郡主一时冲动.”

温宁听着大将军一番看似推心置腹的话,立时出声打断他:“大将军,你怎知我是一时冲动?昭昭虽说没有上过战场,可也

钦佩保家卫国,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男儿,那怎会是一介草莽,分明是大英雄。大将军身上染的鲜血不过是替大梁朝万千子民染的,其中也有昭昭一份,不是吗?

说到激动处,温宁坚定看向陆城的目光:“昭昭绝不是一时冲动,大将军若是并不心悦昭昭,自也不必贬低昭昭的一番心意。若是大将军现下一言,让昭昭一生一世再也不能踏足将军府,那昭昭此生自不会再来讨嫌。

说罢,温宁偏过脸,凝视着空气某处。

陆城少有被人如此一番‘教育’,他年少一战成名,后来驻守边关,带兵打仗,一身战功赫赫,被封骁勇大将军后,周围任何人待他皆是客客气气,唯有今日,被温宁郡主一番长篇大论的数落。

他刚勾起唇角,近来被拘束在京城的烦闷被消散不少,欲开口时,却瞥见侧过脸的温宁郡主眼尾微微泛着红,只郡主骄傲,半分不愿让人瞧见。

他心下一沉,原先在喉咙打转的话语却是再也说不出口,只在心底幽幽地叹口气:“温宁郡主,若是因陆某救你一回便错爱,陆某愧不敢当.

温宁明白他话里的意思,这人并不相信自己真心喜欢他,只以为自己是在报恩:“大将军,昭昭还没有糊涂到分不清心意和恩情。

陆城怔怔看向这个从小锦衣玉食长大的娇滴滴郡主,胸口竟是难言的发闷,全然不知道该拿她如何是好:“郡主.

“好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温宁愤然起身,直接打断了大将军的话,随着她起身的动作,发髻上的步摇随之轻晃,在秀美无双的脸颊旁摇曳,“我不想听!我再也不来了,陆城,你真是绝情!你就是全天下最绝情的男子!我也不要喜欢你了!

来福端着茶水至屋外时,正好听到温宁郡主最后几句话,声声控诉,嗓音中似乎带着几分哽咽,不多时,来福就见着温宁郡主自屋里跑了出来,没有片刻停留,径直飞奔离开,只余淡青色裙摆若清风拂柳,留下翩跹痕迹。

“将军。来福手中的两盏茶水如今送不到其中一位客人手中,而来福心中更是关心大将军的终身大事,这些日子,温宁郡主时常来将军府,来福就是个傻子也看出来温宁郡主对将军的心思。

奈何将军太无情。

“将军。来福跟着陆城身边

多年,这会儿竟然是胆大包天道,“这下好了,温宁郡主叫您给气跑了。

陆城:?

他淡淡扫一眼来福,却见着这小子一脸遗憾又生着闷气的模样:“你激动什么?

“我是为将军可惜呢,温宁郡主多好啊,将军,您肯定会后悔的。

陆城这辈子从不知后悔二字怎么写,虽说他方才准备开口并不是想赶她,可她既然如此误会了,倒也对彼此都好。

他一年大半时间都在战场上,边关风沙大,打仗又是将头栓在裤腰带上的事儿,他怎么可能和从小锦衣玉食,娇滴滴的温宁郡主有和未来。倘若,温宁郡主真跟着自己,只有吃苦的份。

只是夜里,陆城卧榻难眠,少有的闭上眼难以入眠。

眼前似乎总是出现那红着眼尾的倔强姑娘。

====

半个月后,天气晴好,苍茫天际碧波如洗,一片湛蓝。

陆城独自前往围场。

如今被拘在京城,到底没有在边关自在,想骑马过瘾也只能来围场。他的坐骑是一匹汗血宝马,通体是漂亮的棕色毛发,在阳光下似闪着金光,修长健壮,皮薄毛细,奔跑飞驰,能日行千里,古有说法,奔跑途中自薄薄的表皮下似是能看见喷发的血管,隐有红血流动,因此得名。

陆城骑着汗血宝马在围场奔上数十里,只觉京城的和煦春风也带起几分边关的呼啸,十足地畅快。

驭马慢行,陆城眼含笑意拍了拍马肚子,他一向爱马,在战场上,马匹也是重要的作战同伴,亦有灵性,几乎与士兵们同生共死。

就在他捋着骏马毛发之际,不远处一阵奔驰骏马的声音呼啸而过,原本不关心周遭的大将军,余光被那一抹艳红吸引。

想起几个月前,曾在围场见过的一身红装,英姿飒飒的女子。

现在想来,温宁郡主这回真是气急,已经半个月没来找自己了。

如此,甚好。

陆城愣神片刻,眼前已然再无那抹红装,只余一身着玄衣的年轻男子策马奔腾,口中扬声叫嚷着:“宁宁妹妹,等等我!

“你别追着我!少女的声音似清泉叮咚悦耳,只带着几分不悦,被春风吹散,飘向了后方数十米之外的陆城耳畔。

宁宁?

陆城蹙着眉心,一瞬间便明白那年轻男子所唤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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