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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代孕合法化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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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笙:郭老,现在不孕不育的越来越多,国家又鼓励生育,为什么制度上还要保守,认定代孕是违法的呢?这样一刀切是不是不合理?

郭老:像你这样的例子很多,我也时常痛心,作为政协代表,也经常在媒体和会议上发声,希望得到社会和立法层面的重视,毕竟这也是你们正当合理的请求。

但凡事皆有利弊,代孕的闸门一旦打开,人的身体尤其是女性的卵子和子宫成为商品,还将按照年龄、学历、相貌等等被明码标价,侵害的是广大女同胞的权利。

打个比方,低层妇女卵子卖50,大学生卵子卖100,你会选择哪个?那么比大学生更值钱性价比更高的女性卵子呢?

有人愿出100万呢?

这个世界不缺有钱人,所以说,任何阶层的妇女都可能面临被贴标签身体器官被买卖的命运。

当然,受侵害的往往是广大的低收入者,难道低收入者就没有尊严吗?弱小与卑微者的身体健康权利不应该保障吗?

有位法学家说得好,你以为自己属于有钱人,不会成为器官买卖的对象,可在金字塔的顶端的人,看你如同蝼蚁。如果金字塔顶端的人要做试管,她会选择年轻貌美的大学生还是底层的农村妇女、无业游民,一旦女性的身体被贴上买卖的标签,这是对女性的侮辱,对尊严的践踏,是社会的退步。

而且,代孕妇女自身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代孕母亲成为代孕中介机构赚钱的工具。资本的逐利性将会忽视孕母健康管理,对孕母和孩子的健康造成危害,增加了代孕母亲的妊娠和分娩风险。

代孕子女出生后的身份确定无章可循,代孕导致家庭人伦关系复杂混乱也会引发孩子归属、抚养权纠纷等民事法律风险。所生育出来的孩子,若是不健康不健全,客户不满意,将会被退货,甚至成为器官买卖的对象。

禁止代孕,保护的是每一个人作为人应有的最基本的尊严和权利,保护的是广大女性的身体健康、人格独立。

总而言之,代孕,弊远远大于利。

郭老精神矍铄,思路清晰,坚定的眼神里透露出智慧的光芒。

南笙:可像我们这样的人不会去做那样的事情,就没有例外规定吗?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可以忽视少部分的权利吗?用同一个制度一刀切吗?

郭老:你保证自己不会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但不保证资本不会,居心叵测之人不会。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而制度安排,是不同群体或者说阶层之间利益的平衡与博弈,保障的是相对公平。

没有一项制度是完美的。

比如高考,一考定终身,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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