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血债血偿二(1 / 2)
越知初没有如实告诉慕?的是,以她的性格,谁敢伤了江遇,她就会杀了谁。
江遇若是少了一根汗毛,她会让那人再也没有毛发。
江遇若是缺了胳膊少了腿,她会让那人再无四肢。
江遇若是中了毒,或痴了傻了,她会让那人一生都活在地狱般的折磨之中。
江遇如果受了重伤危在旦夕……那人,就得死。
那不是因为她生性残暴,也不是因为她学不会宽恕。
而是因为??
她早就告诉过江遇,杀人从来不是她的手段,也不是她的目的。
她杀人,只为一个理由,“他们自找的”。
不然呢?
难道等江遇真死了,再去找他们“血债血偿”吗?
不!
她不会让江遇死,却也要让那些人,“伤债血偿”。
人生在世,举凡作为,必有代价。
既然那些人先选择了“找死”,那么,死,就是他们该承受的代价。
那些人曾叫她“魔头”,将她和“虫”描述得既疯狂又恐怖,无非是他们所见到的,只有她杀人的事实。
在她这一辈子,若算上过往的十几辈子,她的确,曾有过杀人无数的时候。
若是亲眼见过至亲至爱被害身亡,若是亲身经历过那连灵魂都在被灼烧的疼痛……
若,就连身边最亲的人,都不能保护??
她没有宽恕。
她无法宽恕。
那样的“君子”,她宁可不做,也不屑做。
慕?显然是在宠爱中长大的,她有些不解地问:“可是,你连那人是谁都不知道,怎么才能找他算账呢?”
越知初看了看她关切的眉眼,心里有些动容,只能小心地问她:“阿?,可否请你,再帮我照看我弟弟?等他醒来,我会带他走。你的恩情,我们也会记在心底。”
慕?水汪汪的眼睛转了转:“你不在这里陪他吗?”
越知初却有无懈可击的理由:“我答应了那位程公子,会尽快出去,若我不去,会引起他的怀疑,也会给他和你,都添了麻烦的。”
慕?急急地问:“夫子严厉,向来不准外客久留,你弟弟在这里的事又不能告诉程望,那他要是醒了,我怎么让他找你呢?”
越知初已经站起身,郑重地弯下腰对她作礼:“你就让他千万别离开此处,一定要等我,我一定会来找他的。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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