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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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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自己和沈羡之如他一般年纪,都已经在帝京生意场上独当好多面了。

他怎么还能这么缺心眼,谈起生意来动不动让人忽悠就罢了,竟能连眉眼高低都瞧不明白。

还对他笑,给他调酒,捎带人家两个小姑娘,分明他才是被捎带的那个,笑也根本不是向着他的。

思及此处,贺云?“嘶”了声:“料理完苏钰,我跟另一边怎么交代,说我是你什么人?”

他其实是想问,你和其中那个盯着不放的高挑姑娘,究竟是什么关系,换了种较委婉的问法而已。

沈羡之不想说,无奈此刻是他为了护季沐子周全,专程将贺云?叫来帮忙。

待会儿贺云?既然要替他替季沐子出这个头,又不可能干完就撤,大概率会和季沐子有所交流。

那么考虑到他并不打算让季沐子知晓他的过去,就真得和贺云?串好口供,避免引小姑娘起什么疑心。

如是想来,沈羡之攥了攥那只仍在流血的左手。

蔓延的血线早已染红袖口,他索性将半截袖笼挽起,从贺云?随行的私人秘书手里接过湿纸巾。

私人秘书自然知晓眼前之人和自家老板的关系,恭敬劝道:“沈先生,场子后勤处备了医疗包,您将情况告知贺总就好,他会处理的,您请先随我移步过去处理伤口。”

许是因为流了血,沈羡之本就没什么血色的俊漠面容更苍白了几分。

可沉吟片刻,他薄唇溢出的音质反倒恢复了些往日的冷冽淡漠:“你记不记得我提过,有一天去商贸谈生意,顺路搭救过一个遭同校男生欺负的小姑娘?”

虽不及沈羡之,但贺云?的记忆力也相当不错:“和你家旺财一样,让你年纪轻轻无痛当爹那个?”

沈羡之幼年丧父,十岁那年被沈老爷子接回沈家,因为无依无靠,家族也始终不肯一并接纳他的母亲,前面几年说是夹缝求生都不为过。

所以得知他不仅当时救下小姑娘,日后也像养女儿那样细心呵护起来,贺云?并不意外。

人总会想要做些治愈自己的事情。

沈羡之是独自熬过那段艰难岁月的,待手握资本,又遇到一个与他昔日境遇相似的小姑娘,想要给予她自己当年求而不得的东西,再正常不过。

只是贺云?没想到,沈羡之所谓一直当女儿教养的小姑娘,竟看起来根本不比他小多少的样子。

八年前应该是成年男人和中学女生,但也至多能算作大哥哥和小妹妹。

现在人家女孩儿都长成了青春靓丽的大学生,他一个刚满三十岁的男人,愣要往人家身上操老父亲的心,是不是任谁看来都诡异了点?

作为豪门贺家的当家主事,贺云?一贯喜怒不形于色,这会儿却忍不住嘴角一抽:“我和她怎么论,她该管我叫叔,还是叫爷爷?”

贺云?辈分大,若沈羡之没脱离沈家,是该和贺昭一样,尊他一声贺九叔的。

从这个角度出发,沈羡之当作女儿教养的季沐子,戏称他一句爷爷,倒也合情合理。

不过沈羡之却完全不想季沐子为他的过去所累,哪怕是通过接触他的旧友,从他们口中探听到只言片语也不行。

“不必说你认识我。”

如果刚刚不是顾及这点,别管自己这张脸还有没有人认得,沈羡之都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冲过去护她。

“她长成了特别好特别优秀的女孩子,值得你一次见义勇为。”

……

季沐子觉得,沈羡之真是要把“福星”两个字坐实了。

自从找见他,她先是接到了十万块的商单,又圆满解决了李湛自作主张给她找来的大麻烦。

尤其是带上这条他送的项链之后,她的运气好像更上了一层楼。

和唐媛先后找到了新的事业发展方向不说,连今天这种她早已做完最坏打算的事情,都能迎来峰回路转的转机。

救场贵人来得全无征兆。

伴随现场工作人员的一声声“贺总”,以及苏钰眼中将跋扈尽数取代的惊惧,一个仿佛天生就是上位者的男人,在随身保镖的簇拥下大步走来。

仅凭周身自带的强大气场,就生生骇退了苏钰和她周围为她马首是瞻的团队。

在瞧见男人的刹那,苏钰的脸色一秒变了:“贺总,让您见笑了,我这边稍微遇到了一些状况,竟扰您大驾……”

那极尽谄媚讨好的姿态,简直和刚刚面对季沐子和唐媛时的咄咄逼人判若两人。

什么情况这是?

季沐子和唐媛交换了一个不明所以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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