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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暗杀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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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下旨,将镇国公府的家眷,全部斩杀。

传达密令的皇室禁卫,即将离开皇宫。

从北辰国都至北疆,路途遥远,暮家人流放,在路上走了七个多月。

即便快马加鞭,日夜兼程的赶过来,至少也要半个月。

幸好未卜先知!

有半个月的时间逃命!

暮雪烟睁开眼睛,幽幽的叹了口气。

本以为到达清水县,脱去奴籍,她们一家人的苦日子就能结束了,没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昏君下了暗杀令,不死不休。

如今一家人逃生的出路,唯有那皑皑雪山深处,常人难以涉足的生命禁区了。

晌午时分,清水县到了。

暮家人没有前往县衙,直接来到县令大人的府邸。

秦氏和柳氏代表一家人上门拜访,递了拜贴,送上十坛好酒。

县令夫人和许夫人姐妹情深,看了妹妹的亲笔信,果然没有为难她们,爽快的答应帮忙。

清水县令为官多年,算不得清官,很是圆滑世故。

县令夫人是北疆首富栖霞山庄庄主的女儿,有家族撑腰,又是当家主母,掌管府内大小事物。

清水县令心知肚明,他在北疆,想要享受生活,吃喝玩乐,恣意逍遥,必须仰仗夫人的财力,故而对夫人很是尊敬,从来不在外面花天酒地,招惹女人,惹夫人烦心。

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县令夫人陪着暮家人来到县衙,讲明来意。

三位押运犯人的官差,自打李敖三人死后,一直默默的充当隐形人。

三人不敢透漏李敖死亡的真相,在县衙办理了交接手续,盖了印章,灰溜溜的走了。

没有人故意搞鬼,县令大人犹豫仅是一秒,看在夫人的面上,当场拍板,允许暮家人自行赎身。

秦氏喜不自禁,缴纳了一万两银票的赎金,办理了一家人的户籍文书,盖了官印。

自此,流放的一家人,终于洗去官奴的耻辱,恢复了良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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