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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唠嗑+要生

林有贵有些懵,感觉她姐说得不太对,但是不知道怎么反驳,这里确实是张家屯,张振华确实姓张。可是……

“你也不小了,这时间不要乱跑,去捡捡麦穗,还能有白面吃呢!”

“我不捡也有。”

“你也不知道丢脸,都当叔叔了,你大侄子也就比你小三岁,人家都干,就你偷懒,完了还吃人家捡回来的麦子、米饭,就不怕侄子们笑话你。”

“他敢!”林有贵瞪起眼珠子。

“好了,你带他们回去吧!我这里不是城里也没有什么好玩的。”

“你嫁人就不管我了,怪不得娘说你冷心肝,白眼狼。”

“诶,我就是冷心肝有什么办法?要怪就怪娘把我给嫁人了呗,已经成张家屯的人了。”咱们已不是一国人了,小子!

“哼,我回去告诉娘,说你赶我走!你宁愿让这个狗崽子在这里,也不让我住。”

林有贵气冲冲的带着他的“小弟们”走了。

林帆也松口气,回去才好呢,留在这里晃荡,被别村二流子看到找事打一顿,还麻烦了呢,要知道氓流就是专门找事打架的,还形成了地域意识,那十几岁有,二十几岁也有。

就怕林有贵霸道习惯了不知轻重,惹人家被狠揍,林帆也要忙着没时间管他。

“刚刚是我六弟,跟你是一个班的吗?”

“嗯,不过他,他很笨,不会算数。”

“哦!”

“但是,但是他捉“特务”特别厉害,老师都夸他火眼金睛。”

张振华意识到说人家弟弟笨好像不太妥当。

所谓小学生捉“特务”,不就是一些老师组织学生,“学军”,或者学种地之类的活动嘛。一个星期学校也没真正上几天课,充分展示了运动“从娃娃捉起”。就是学着人家,拿些工具,转圈看谁符合条件,或者学生之间,班级之间互相监督,发现谁是“资本思想”的捉起来,进行批判的活动。

估计张振华是被捉不少次的那种,怪不得不爱去学校。

林有贵这孩子今年十一岁了,家里被陈菊花给宠得不行了。是陈菊花唯二看在眼里的孩子,另一个不说,就是林美丽了。林有贵这孩子长得很好,跟林美丽一样也是捡着陈菊花的长相,一点不像林铁牛这样的人能生出来的。

林有贵很漂亮,跟城里孩子似的,有些男生女像。

可是这个孩子的品性太不让人喜欢了,其他小事林帆也不想一一计较,但是基本可以知道这弟弟的性格,完全自我,自私,跟林美丽一个样子。并且他是霸道惯了,也不会跟林美丽那样懂得掩饰。

即使长得漂亮也完全让人喜爱不起来。

林帆和张振华处理好蝗虫就用盐巴腌制起来,中午经过林有贵的耽搁已经不能做了,她现在连午觉都没有了,得去场子里看了。

两人出门,林帆把门锁好,让张振华不要去田里了,回去睡个午觉。

午饭过后的温度最是难熬,从大地往上蒸发的热量,可以把人烫疼了,林帆穿着破旧长大衣,戴着顶已经长着霉黑的草帽。说实在的,这种帽子真不耐用,淋过一场雨,就会变得软踏踏的,吸足了水分,一时不容易干透,放着过一晚上就会长出黑黑的霉斑,新草帽很快的速度变得旧起来。

可是就算这样也不是谁都有一顶旧帽子的。想自己编也得找胶丝绳才行,这又是个难得好物,麦杆子处理也不容易。很多人只得用一些玉米叶子或者其他的材料自己筛一顶,手艺好的,可以用竹条编制,也勉强能遮阳。

“爱国媳妇儿来了,赶紧的,也轮我回去吃一口饭,歇歇。”

“大娘,你去吧!”林帆笑笑,有些不好意思。自己虽然也不算晚多少,但是人家确实给她这里帮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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