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我不是蛀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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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哥?”
林书平惊讶的跟江浔握了握手后,然后就看向那高个男人。
他心底已经有了猜测。
而高个男人此刻也是丢掉手里的香烟,然后主动伸出手,哈哈大笑,跟林书平两手相握:“林先生,初次见面,我没来晚吧?我是邹劲松,江浔的表哥,都是自己人,你以后叫我老邹就行!”
邹劲松,京城四少的儿子?
林书平眼皮一跳,眼瞅着比自己高出大半个头的邹劲松,伸出手与其相握:“松哥,你来的很及时……”
邹劲松咧嘴一笑,他其实很早就来了,恰好就看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本江浔想立刻下去帮忙,也被他拦住。
他让所有人都在车里待着,笑眯眯的看着事情的发展经过。
按他的话来讲,他们就是宋江,是及时雨,只有在事态不可控的时候出现,才能显示出他们这些人的重要性。
这对以后共同合作有很大帮助。
特别是在这异地他乡,林书平只身一人来闯琼州省,本就让邹劲松感到好奇。
如果是旁人,他会说一声大傻逼,无权无势,哪怕有一百万也不够赔的。
但这是林书平,是半个月就赚了一百万的猛人。
所以他想看看,在这种突发事件面前,林书平会如何处理相关事态。
结果与他预料的也并不太一样。
俗语说识时务者为俊杰,面对这十几号地痞流氓,以林先生之前面对万国证券时的处世态度,本应该退一步海阔天空。
但没想到这厮这么耿直,竟然直接顶撞对方。
这是真不怕客死他乡啊?
邹劲松啧啧称奇。
不过他此行就是特地为林书平而来,自然也不会看到林书平受到伤害。
在意识到言语不能解决问题后,就招呼江浔三人上前。
他手里拎着半瓶子白酒,另外两名兄弟手里拎着后备箱放置的两根铁制球棒,而江浔则直接就地取材,跑到路旁捡起一块砖头就冲了过去。
几人基本上都是练过功夫的,早年各个在武校也都是刺头,这会儿手里又有家伙式儿,又一副悍不惧死的模样,一上去就直接把十多个地痞流氓冲散。
而后三下五除二,不到五分钟就解决了事端。
事实上,四人也都是憋着一口气,甚至在下死手在打,不说招招致命,但绝对都是往致残的方向招呼。
以少对多,拼的就是一股狠劲。
而这股狠劲也成功帮助四人冲散了对方的阵营。
对面一群人轻则鼻青脸肿,重则脸部、腿部骨折。
谁他妈打过这种不要命的架?
特别是黄大仙这个精神支柱,竟然直接就被那大块头拎着酒瓶往死里敲打。
于是小地痞胆惧之下,瞬间就如同膏树倒猢狲散,一个个跑的比谁都快。
“你是不是知道我早就来了?”
邹劲松跟林书平握手过后,看到林书平脸上的笑容,粗犷的络腮胡子微微颤动。
他忽然眼睛明亮,张口问道:“这一切都在你的计划之内,对吧?让我捋捋……对,一定是这样,前两天,江浔跟你通过电话,你算了算时间,算准了我们这会儿马上就到,就算我不来,江浔来了肯定也会护着你……”
“原来不是你鲁莽,而是你胸有成竹,厉害啊,唯一让我想不通的是,你怎么知道我很会打架?”
邹劲松做出一个“大力水手”的动作,秀了秀自己的肱二头肌,笑道:“江浔说你聪明我知道,我没想到,你竟然敢这么聪明,真是运筹帷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林书平有些茫然,他听完邹劲松的自述,微微张口,却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事发突然,他根本没有想这么多。
前两天江浔打来电话说要亲自来琼州,面对面的跟他谈一谈最近国库券收购的事情。
他也没太当回事,一口答应,并给了江浔自己新开的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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