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前往港都求追读(2 / 2)
如今是1988年4月中旬,1元港币,按照官方汇率可兑换人民币0.7元左右,但黑市价格已在1元左右,并且不断上涨,只因为“物价闯关”即将来临,全国一线城市物价已经明显出现20%到30%的涨幅。
而当物价闯关结束,人民币的大概会跟港币在汇率上持平,到了九十年代初的时候,1元港币基本上可以换到1.1人民币左右,并且这个汇率一直保持到新世纪初没有太大改变。
“5200港币,在银行换成人民币,大概3600元人民币。”
林书平喃喃自语:“不行,亏了。”
的确亏了。
要知道,港币在深城乃至整个广州还都是非常紧俏的,而且越是靠近香港那边的城市,港币的流通也就越发达,甚至完全可以当人民币使用。
而如果在黑市兑换,5200港币,至少能兑换到5000元。
一念至此,林书平就决定在银行里取出这笔钱,拿到黑市去兑换。
而除了汇款单和约稿函之外,林书平还意外发现了一封由金庸老先生亲笔书写的书信。
书信内容对于《明朝那些事儿》大加赞赏,对于林书平的历史学和文学底蕴也都不吝夸奖,并诚挚邀请林书平前往香港,签署出版合约。
“出版合约?”
林书平眼睛一亮。
他是知道金庸名下是有两家出版社的,分别是明报出版社,以及明窗出版社,这两家出版社在香港出版界也是赫赫有名,实力雄厚,而且不同于《明报》只在香港发行,明报和明窗出版社出版的作品,可是在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整个东南亚地区发行的。
只要作品能够出版,就绝对能在华人世界里产生影响。
如果影响力足够高,足够受欢迎,还会翻译成多国文字在异国发行。
林书平心情激荡,当即便准备请假,拿着刚刚写完的十多万字稿件,前往香港签订出版合约。
前五万字就已经能获得五千元稿酬,而手里这十多万字的稿件,足够让林书平再获得一笔收入了。
更何况,还有签订出版合约带来的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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