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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鸣雷抱秋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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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想让阿若成亲。”它道,“我想完成她的愿望。所以喜欢和爱到底是什么意思?阿若从不肯告诉我。没有人告诉我。”

“喜欢一个人就是……就是想时刻看见他,想和他在一起,想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他,也想占有他的一切,不过最重要的,是想他与自己在一块是快乐的。”

冼清尘胡乱解释一通,他本来自己也对这种浮云般的东西不求甚解,只是他既然是人,就能略解一二。

狐狸沉思片刻,道:“就像那个人对你一样吗?”

“那个人?哪个人?”

“住在你隔壁的那个人。”

冼清尘摇摇头:“不太一样。他不是那种喜欢。”

“喜欢还分很多种?”狐狸的眉头居然能皱起来,“算了,总之就是喜欢。”

它的样貌渐渐隐去,又变回了方小姐的样子,这次不像以前那样苍白消瘦,而是红润的,想来和方小姐从前的样子没有分别。

另有一团红云从她身上飘出来,冼清尘知道,这就是狐妖的本体。

红云凝聚,果然成一只站立的狐狸,有一人高,披着素白的衣衫。它的手抬起来,收起磨利的爪子,蹭了蹭毫无灵气的方小姐脸颊。

它有毛燥枯槁的皮毛,尖长的狐狸嘴,湿润的鼻头,还有一双眯起细长的黝黑眼睛。

“好久没看见她了,我很高兴。”它道,声音含着模糊的笑。

“??原来是这样,我知道了,我也喜欢阿若。”

冼清尘依稀明白了前因后果:“你是八尾了,就差一尾就能够变成大妖,真的值得吗?”

“我以前住在山里,从没有体会过与人在一起的感觉倒算了,体验过这种快乐,再回山里,变成大妖也没有什么意思。”狐狸贴着阿若坐下来,冼清尘适时给它让了位置。

狐狸的圆眼睛里只有阿若,它甚至用自己的爪子帮阿若理了理发髻,寸寸的华光从它指尖漫展开来,爪子变成了人的手,枯槁的毛发褪去,露出一个少女的样子,与阿若的脸长得很相像,却有一双红色的狐狸耳朵。

屋外法器催动的各种声响穿进屋内,有人高喝:“狐妖现原形了!快!”

屋中的阵法亮如白昼。

业火红莲从狐狸晃动的尾巴尖烧起来。

狐狸却置若罔闻,对冼清尘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如果我知道人的寿命这么短,我与阿若在一起的时间这么短,我一定会对她再好一点,我要将那个男子绑来与阿若成亲。”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会忘记自己是妖怪,那种忘记一切的快乐,你要是能够体会到,你要是经历过,你也会舍不得离开,忍不住珍惜它。比起妖怪,我觉得我更喜欢做人,如果不下山,我现在一定是个九尾大妖,但我不会快乐。”

“快乐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幻术,没了阿若,我学不会。”

冼清尘心情复杂,一面觉得妖怪能有这样属于人的情感超出了他的认知,一面又觉得这狐妖很是可怜,为了相比寿命来说十分短暂的快乐,把自己的全部断送了。

它附身在已死的阿若身上,只是为了完成它以为的她的愿望,甚至为了这个愿望,它毫不吝惜自己的性命。

方家长辈永远无从得知女儿被鬼怪附身的理由,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悄悄死去了。

而外面的佛修可能也不会理解狐妖不逃走的理由,习惯性的将其归咎为妖性凶恶。

冼清尘甚至有些想冲出去打断外面佛修的施法了。

可他最终没有这么做。

人们戏称飞蛾扑火,若果明知是火,还要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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