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14第14章(2 / 2)

加入书签

“倒是你,看我易感期,你跑得倒快。不用照顾我,脸色也变好了。”明朔还在责怪好友置易感期的他于不顾。

“没有啊,我老早就请了年假的,考勤系统上可都记着呢……”吴仲伯顿了顿,神秘一笑,“哥们儿,我恋爱了!”

明朔惊讶,“没开玩笑?”

“这事儿有什么可开玩笑的?晚上一起吃个饭,介绍你们认识一下。”吴仲伯拍打着明朔的肩膀,传递自己兴奋的喜悦,随后将手里的文件放到办公桌上,又摇身一变成了Ben,“这几份文件要在下班前看完,拖了好几天了。”

明朔失笑,“遵命。”

Ben笑着走开两步,又突然回头,定定望着老友看。明朔给他看得怪不得劲的,挑起浓眉,“又要干嘛?”

“没事,没事,”Ben嘶了一声,“你真没情况啊?”

明朔翻开最上面一份文件,“整个易感期,我都和一个腺体坏了的小骗子待在一起,能有什么事?”

“什么骗子啊,”Ben晃了晃手,“人家也不是故意的吧,再说事情也都顺利解决了,别再拿人当骗子了,也没要你们家几个钱。”

明朔做了个告饶的手势,并不是被说服,而是要他快点滚蛋,自己要开始工作了。

Ben叹了一声,轻轻合上门。明朔就是这样的人,从不会在不重要的人和事上浪费时间精力。

.

晚餐由吴仲伯做东。谈了恋爱就是不一样,平时抠抠搜搜的一个人,选了一家颇有格调的西餐店。

明朔没看菜单,将点菜权全部交给吴伯仲,低头翻阅明继韬发来的秦董家小孙子的资料。

“小秦后天到雾市,你收拾得精神些,再给他买份礼物带过去。”爷爷交代他。

照片里的Omega白净瘦小,严丝合缝地满足了这个社会对于Omega群体的审美印象,不丑,但也没什么能让人记忆的特点。

明朔顺手将照片存进相册,生怕到时候进了航站楼,一时之间找不到要接的Omega。

熄了屏,吴仲伯揽着他的男朋友的肩膀,乐呵呵地介绍,“明朔,这是小陶,陶柚。”又对身边的人说,“宝宝,这是明朔,我的大学同学,现在是我老板。”

明朔笑了下,主动朝陶柚递出一只手,“下了班就是同学,没别的了。”

对方握上,讨巧地说:“谢谢明先生,明先生您好。”

西餐厅光线不算明朗,食客的面庞变得朦胧,明朔微微怔愣,总觉得这张脸似曾相识。

不过他有轻微的脸盲症,对方面部特征不强的情况下,如果不是特别熟悉,就会经常将人搞混,为此也在大学期间得罪过不少人。

吴仲伯知道他这个毛病,正式工作后便主动承担起了帮他记忆人脸的工作,也帮他避免了很多社交尴尬与危机。

明朔当然会卖好友一个面子,况且对方一直都想找个心仪的Omega结婚,孕育一个Omega后代,摆脱一家子都是Beta的境况。

这顿饭吃得还算愉快,Omega诚意十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