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6切勿轻视!脏腑间疾病传递的可怕后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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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节虽然显得有些?嗦,但是等你细细品味,你会感觉很有意思,特别是在我之前的章节认真的听过或看过的,五脏五行各个方面的关系之后,我想对于今天所说的不难理解。
五脏之间的相生相克关系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动态平衡系统。这种关系不仅体现在它们各自的功能上,也体现在它们之间的病理变化上。关于“五脏所受的病气源于其所生之脏,传给其所克之脏,病气滞留于生己之脏,死于克己之脏”这一说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五脏之间的相生关系是指某一脏腑对另一脏腑具有滋养、促进的作用。例如,木生火,即肝(木)能生心(火)。当肝脏功能失调,产生病气时,这种病气可能会影响到心脏,因为心脏依赖于肝脏的滋养。
五脏之间的相克关系则是指某一脏腑对另一脏腑具有制约、克制的作用。如金克木,即肺(金)能克肝(木)。如果肝脏病气过重,可能会影响到肺脏,因为肺脏具有克制肝脏的功能。
接下来,“病气滞留于生己之脏”意味着当某一脏腑功能失调时,其病气可能会滞留在生养它的脏腑中。例如,如果心脏功能失调,病气可能会滞留在肝脏中,因为肝脏是生养心脏的。
“死于克己之脏”则是指当某一脏腑的病气过于严重时,可能会导致克制它的脏腑也受到损伤甚至功能衰竭。如心脏病气过重时,可能会影响到肾脏(水),因为水克火,肾脏具有克制心脏的作用。然而这里的“死”并不是指真正的死亡,而是指脏腑功能的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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