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鸽子尾羽不齐(2 / 2)
但是他还是冷冰冰的,如果领袖下令处死拉格,迪亚斯也会毫不迟疑地动手。
不过,说着些也没有用了。伴随拉格在他受到领袖表彰的前夜服毒自杀,一切假设都变得没有价值。
现在,宝琪和1号在街头巡逻,他们正在熟悉前往盛典广场的每一条道路。迪亚斯说,他们最好能够闭着眼睛都能绕着广场跑一圈。宝琪记住这些东西并不算困难,只是,1号人类的大脑还需要适应。
下午的时候,老冯来曼开车路过广场,他向宝琪借走1号,开车带他往郊外跑。一直跑,一直跑,直到城市的痕迹消失,周围只有铺满草地的山丘以及一座红颜色的房子。
他们把车停在山底下,老冯来曼点了一根烟,“士兵们和我说了。”他盯着不远处的房子,“你没办法适应法令部的工作。”
1号立刻紧张起来,他抓紧自己的袖子,突然发现宝琪不在这里。
“我很喜欢。”他急切地说。
“唔。”冯来曼把烟圈吐在后视镜上,他的情绪有点低落,“你想清楚就行。我们总是要知道人是为什么而活着,然后去选择生存的路径与方法。你可以计划一切事情,然后放手去做,看命运怎么把你打得痛哭流涕。”
“你又为什么活着?”1号问他。
“我吗?”冯来曼叹气,白色的烟雾从他嘴巴里又涌出一大股,无处可逃的气味在车子里乱窜,让1号连连咳嗽。
老兵说:“我都老了,还能为什么活着?有时候去教堂看看西门,或者去我妹妹的墓碑那边走一走。我记得以前我的家族很繁盛,同辈的堂兄弟姐妹加在一起有三十五个。十六个为领袖尽忠了,三个跟着反对派跑了,五个生病或者什么死了,一个去了监狱,六个去当僧侣......最后老老实实安定下来的只有我的妹妹。她生了五个孩子,前几年老死了。”
“所以,他们和你说过不是吗?我讨厌下城区,那就是一块泥巴地,只要能生,总有小孩活下来。至于活成什么样子??即使是上帝都不知道。”
“‘为领袖尽忠’......是死了的意思吗?”
“是啊,五十年前,城镇乱的要命。反对派的头子??奥玛??这个混蛋的脸我做梦都不会忘记,他带着一群人占领半个下城区。他们抢劫平民、屠杀幼儿、强/奸妇女......”冯来曼的声音模模糊糊,“领袖派了军队,全城都在招兵,我跟另外十六个就是那会参军的。”
“然后我们把车子开进小巷,看见人就杀。那些反对派会装成平民。火/药的声音会在你能够想象的、不能想象的任何地方响起,我的堂哥突然就死了,脸着地。然后我也就放下木/仓,想把他拖回去。长官以为我是逃兵,又拿木/仓指着我让我进巷子。”
“我的嘴巴很干,喉咙发不出任何声音。有些屋子塌了,有的门敞开。周围一切破破烂烂的,但是它们和平时也没有什么区别。”士兵说,“最可怕的是,战争没有给它带来任何改变,它还是那么破,那么老。哪怕我把它们打穿了,把椅子砸烂,它也没有任何区别。”
“你只是太害怕了。”1号说。
“害怕吗,不,我很清楚我在做什么。杀人,这个事情是错的,但是在这里是必需品。孩子,如果你为战争而感到恐惧,你就想,那是必需品,你活下来的必需品。”冯来曼又点了一根烟,“你觉得我杀过多少人?”
“一百?”1号试探地问。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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