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第一次对庭(2 / 2)
陆明君注意到,张华刚刚讲话的时候,书记员感激的朝他笑了笑。
于是,等到这位姓王的庭长问起陆明君的意见时,陆明君也语气缓慢的说道:“本案法律责任清晰、权利义务明了,我方当事人无赔偿义务,不是适格的被告人。故而,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调解!”
法官闻言点了点头,转向张华:“原告,被告的意思你们听到了,有什么想说的吗?”
张华闻言微微皱眉,但又很快恢复了平静,只见他的身体稍微往后靠了一下,然后慢慢说道:“我们愿意承认,在本案中江发银行本身并没有太大的过错。”
说到这里,张华语气一转,对着众人朗声说道:“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本案的另一当事人,就是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江泽,系被告职工,江泽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实施的诈骗行为!这至少说明,江发银行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故而,江发银行应当负有民事领域的连带赔偿义务!”
说完,张华锐利的眼神扫向陆明君,仿佛要看穿她的内心。
陆明君毫不畏惧地迎上张华的目光,她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开口:“审判长,请允许我强调一点,江发银行作为上市金融机构,本身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说道:“江泽的诈骗行为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但这完全是他的个人行为,十一位原告的案款,均是他们亲自转入江泽指定的其他账户,而并未转入被告的任何账号。故而,被告与此事并无关联,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说到这里,陆明君继续陈述道:“我们理解原告方因损失而承受的痛苦,但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实在是于法无据。”
张华闻言,立马反驳道:“在被告经营场地发生的诈骗行为,实施诈骗的人还是被告的职工……”
陆明君忙打断道:“张主任,根据我国民商事法律规范来看,赔偿产生的原因无外乎两种!”
“一种是侵权,一种是违约。您口口声声说被告应当承担责任,那么请您告诉我,被告是基于哪一种情况,需要承担赔偿义务呢?”
闻言,张华一噎。他显然没有预料到陆明君会从这个角度抛出问题,一时间竟有些无言以对。
他淡淡的望着陆明君,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让人看不清他心中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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