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法苑笔记》第一百二十七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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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新城依然笑着看着大家:“大家都说说?”
停顿一会,见一时没有人说话,皇甫新城继续说道:“既然大家暂时不想说,那么我来说两句!”皇甫新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纪检组已经立案进行了调查,事实也已经查明,在这里我就不重复了。我主要讲讲这件事情的性质。首先,冷小虎违规干预执行员依法执行公务,依法办理案件。作为一个执行庭庭长,受亲戚之托,竟然要求执行员把案件放到抽屉里不予执行。你冷小虎是执行庭庭长,有权力指挥执行庭的各项执行工作,这种权力是一种法律授权,既然是法律授权,那么就要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来行使你执行庭庭长的权力。超出法律授权行使权力就是滥用职权。所以冷小虎不只是违规违纪在工作时间殴打当事人的问题,他首先犯了滥用职权的错误。我们法院是国家法定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专门机关。各种法律、法规对我们法官如何执法,如何处理矛盾都做了具体规定。我们在工作中,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办事。所以,我认为,除了国家法律和法规授予我们依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力外,我们没有任何凌驾于法律和法规之上的特权。当事人到我们法院来,是解决依靠他们自身能力解决不了的问题和矛盾。对于这些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我们除了依法执法外,还有为他们提供司法服务的义务。什么是服务?我相信大家都明白,也不需要我再解释。当事人态度不好,辱骂我们法官,甚至殴打我们法官,怎么办?我们还以污秽的语言还是挥起我们的拳头?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还是法官吗?我们和当事人有什么区别?”
皇甫新城说到这里,脸色已经显得有点凝重,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继续说道:“那么可能有人会说,对于当事人不依法办事,侵害了我们法官权利的事,我们就听之任之,任由我们法官的权利受到侵害?当然不是,我们也是坚决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那么我们怎么维护我们法官自身的权利呢?很简单,拿起法律的武器。不论是民事诉讼法还是刑事诉讼法,都具体规定了我们法官应该怎样来维护我们的自身权益。对辱骂我们法官的,依照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对他进行民事制裁。对于殴打我们法官,我们除了可以对他进行民事制裁之外,还可以对他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面对当事人这些不文明、非法的,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作为执法者,只能依照法律规定,对他们进行处罚,以维护我们的自身权益。绝对不允许动用我们的私刑来对当事人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否则,我们也就和当事人一样成为了违法乱纪之人。还有一点,我想说明的,王霞天为什么要骂冷小虎?难道冷小虎一点责任都没有吗?你依法行使权力,文明对待当事人,当事人他还会骂你?他脑子有问题啊?从调查笔录也可以看出来,冷小虎之所以会与当事人产生矛盾,他本人是有责任的。他首先就是特权思想严重,认为你当事人来找我,是来求我办事的,我答理你、给你办事,你应该受宠若惊,你应该感恩戴德。你有这种想法,和当事人能够不产生矛盾吗?去年,我们临江县法院刚刚进行了审判、执行工作作风整顿工作,这才过去多长时间,竟然就发生了殴打当事人的严重事态。这种事情我们如果不严肃处理,就是姑息养奸,那么我们临江县法院距离出大事已经不远了。所以,我的意见:对冷小虎的违纪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我同意李忠厚他们纪检组的处理意见,那就是对冷小虎一免到底,把他调到法警大队去做法警,让他从头开始学习怎么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法院干警!”
皇甫新城一言既出,彭小斌、彭伟成、李忠厚都举手同意。最后以五票赞成、一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对冷小虎的处理意见:免去冷小虎的院长助理、执行庭庭长、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处理冷小虎的事情讨论完毕,皇甫新城喝口茶:“现在我们研究第二个问题。上次在牧马关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时,临江县人大代表、江滨市先锋制药厂工程师郭先进给我们提了一个建议:在法律文书后附上我们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对这个问题前几天我们党组会已经议过一次,大家都觉得这样做在法律上是什么障碍的。我们是不是就从下个月一日开始,在我们临江县法院试行这一做法。具体操作吗,我想这样安排:我们实事求是,不搞花架子。只是在各类判决书、裁定书的最后附上作出这个判决、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条文的引用要全,也就是说你判决书、裁定书上适用了几个法律、几个条、款、项、目要全部写在判决书、裁定书的主文后面。至于调解书因为不需要引用法律条文,所以就没有必要多此一举了。就如郭先进代表所说的,这样做既能够起到宣传法律的作用,也能够督促我们法官在法律文书中规范地引用法律条文。大家看看有没有不同看法?”
见几位党组成员都摇头表示没有什么不同意见,皇甫新城点点头:“行,那我们就从下个月开始在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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