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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法苑笔记》第四十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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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问题,谁请客都可以。我不相信案件办好了,花钱吃顿饭当事人还有什么意见。”程国华笑嘻嘻地说道。

皇甫新城知道,程国华的意思是法院在异地办案,花钱吃饭住宿肯定是当事人花钱。这在东江省法院系统也属于通行的做法,因为各家法院经费都紧张,财政拨款中没有出差办案经费这一块。但在东辉集团公司的这一批案件中,皇甫新城和东辉集团公司协商好了,东辉集团公司在缴纳诉讼费时多交0.5%的费用作为法院出差办案费用,法院工作人员在办案中发生费用后,由法院财务报销,东辉集团公司不再承担这部分费用。皇甫新城觉得这一做法有利于防范廉政风险。

晚上,皇甫新城三人与滇南市武安区经济审判庭的程国华等人来到武安区法院旁侧的武安区体育馆里的一个饭店,这家饭店把武安区体育馆的一层全部承包了下来,面积可不是一般的大。皇甫新城想这家饭店的生意有这么好吗?没想到,走进偌大的饭店里,一百多张餐桌都坐满了人,竟然没有空位。皇甫新城示意程国华是不是换一家饭店,这年头只要有钱还怕吃不到饭?何必在这里死等。

“皇甫老弟,你是没有到这里吃过。这么多人等着翻台当然有他的道理。”程国华看来是这里的老吃客了。

既然客人这么说,主人当然奉陪。大约等了四十分钟,终于空出一张桌子,皇甫新城把菜谱交给程国华让他点菜。程国华把菜谱放到一边对服务员说道:“老规矩,八个菜一锅汤。酒就喝我们滇南的地产酒滇南大曲。”说到酒时,程国华转头看看皇甫新城征求意见。

皇甫新城笑着点点头,意思是一切由你做主。

不一会儿,菜和酒就全部上来了,原来这家饭店做的是川菜,什么叫花鸡、泡鸡爪、鱼腥草、夫妻肺片、棒棒鸡。在江滨市江滨大道上有一家巴国布衣的饭店专营川菜,皇甫新城曾经去吃过一两次,说不上是不是喜欢,当时就给皇甫新城留下了川菜也不过如此的印象。但程国华既然点了,那就吃吧。

皇甫新城没有想到这里的川菜和江滨市的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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