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成交(2 / 2)
Reina说,房子她检查过了,没有任何问题,卫生间设施都比较新,厨房的油烟机和烤箱有些油污,她向对方提出,需要做重点清洁。由于八月初才能交房,这段时间,房主还要在这里面生活一段时间。搬家前,房主会按照Reina提出的要求收拾妥当。
签合同时她们可以再看一次房子,搬入前最后看一次房子,如果没问题就交钥匙。
接下来就是办理贷款手续了。
银行在买家正式申请贷款前,实行预审批手续,也就是初步评估这个买家可以获得的贷款金额和利率。
按照银行的要求,申请银行贷款人需要提交最近的工资单、T4税表、税务申报表(NoticeofAssessment,NOA)或自雇收入证明。由于婉晴是新移民,而且在加拿大目前没有工作,所以,她只需要提交从国内带回的任职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
按照银行的要求,这份证明文件要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作年限和年收入。假如在加拿大有工作,银行还要查申请人的信用评分和信用记录。
申请人向银行提供护照、驾照或其他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明,当时,由于多伦多政府还没有实施“外国买家税”政策,所以对于身份的审查流于形式,后来,安省学习BC省的做法,实施了外国买家税,对于身份的审查就十分严格。
双方谈妥了价格,实际上就是卖方接受婉晴的最终报价后,她就开始正式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FormalMortgage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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