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捉虫(2 / 2)
菜花黄,野狗狂。每年一到油菜花盛开的时候,总有一两条野狗在村里出没,这时候大人们总是格外操心自家的孩子,生怕他们被狗咬。要是万一那狗有疯病,可不得了了,被咬一口会没命的。
群童张大嘴巴:“……”他们心想:原来阿池的娘手里拿的擀面杖不是来揍他的,而是为他撵野狗用的,他娘可真好,不管阿池怎么淘气都不会打他。
不像他们的阿娘,时常上来一瞪眼劈头盖脸先揍他们一顿再说。
群童们又失望又羡慕,深恨自己没托生在沈家娘子的肚子里,又真怕哪里真格窜出一条野狗来咬人,纷纷少了玩兴蔫头耷脑地各回各家。
阿池也跟着沈家娘子回自个家去。
“阿池”是他这辈子的小名,当年他娘怀着他的时候去村头的池塘里挖莲藕,结果不小心跌了一跤,回到家就早产了,所以他的小名叫“阿池”,他的大名叫“沈持”,听说是他爹找贵人取的,至于是何方贵人,就不得而知了。
他是胎穿到这里来的,转眼之间将近七年的时光。当朝一般说虚岁,他快八虚岁了。
上辈子他叫“沈迟”,自小患有先天性心脏方面的疾病,不过这没耽误他考上顶尖大学的物理系,然而到了研三的时候,毕业在即,无形中忙得焦头烂额顾不上养病,一天半夜突发心脏不适,再一睁眼就穿到这里来了。
刚穿来的头几年,他的神志不是特别清醒,只隐隐知道自己穿到了沈家一个初生小婴儿的身上,每日迷迷糊糊地吃了睡,睡了吃,不知道岁月流转,约摸从四岁左右开始,他才逐渐和这个叫“沈持”的小童融为一体,换了副身躯,困扰他的心脏病不再,每日浑身都是满满的活力,反倒上辈子像一场虚无的梦了。
沈持很感激他娘给了他这么一副健康的身躯,因而纵然穿越到了古代,享受不到丁点儿后世科技带来的便捷和乐趣,他依旧甘之如饴。
并不是那么想穿回去。
禄县的没玉村并不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①”,这里只是一个山高皇帝远的小乡村,据他粗浅的历史常识判断,他穿来的这个朝代历史上没有记载,社会发展大致平行于明初中期,家家户户以农耕为业,靠天吃饭,穷得夯实。
甚至上辈子常见的农作物,红薯、花生、玉米,还没有在这个朝代出现,饮食显得单调。
沈家是没玉村的农户,世代务农,他爷爷沈山和奶奶老刘氏养活了仨儿子,如今都已娶妻,有了一下辈的儿女,满当当的一大家子人。
他爹叫沈煌,在家中行二,长到十六岁的时候,恰好禄县的县衙向各村遴选三班衙役,这个朝代县级的三班说的是皂班、壮班和快班,三班衙役分工明确,皂班的衙役一般分在县衙值堂役,也就是内勤,为县太爷等县中的贵人服务,向来是非常抢手的差事,这种好事要给家中在县衙有点门路的人留着,沈家没个有头有脸的人能说得上话,自然落不到他们的头上,快班的衙役司缉捕,佩刀或者剑,非常的威武,但需要自幼习武的才能担任,有门槛的差事更轮不到他了,亏得那年壮班需要一拨做力差,也就是干体力活,打杂的人,沈煌长得人高马大眉目周正,一看就是能当牛马使唤的,因而中了选,自此做了县衙壮班的衙役。
像沈煌这样在县衙壮班打杂的差役,是本朝最底层的编外小吏,由衙门给发工资,当朝叫“工食银”,每年有六两银子的俸禄,但几乎没有机会晋升,俸银也不会提高,一辈子从开头看到末尾,饶是如此,也比农户在土里刨食强的多多了,他的入选让村里旁的农户们眼红不已。
一晃十多年过去,沈煌当差踏实肯卖力,得了县丞王大虬的信任,让他带着几个衙役日夜在禄县境内巡逻,一来震慑想要作奸犯科的小人,二来驱赶比如野狗、野猪、鹰隼等可能伤及百姓的山野猛禽、兽类,积年累月守护一方百姓,因而十里八乡的农户见了他都要带着敬意称一声“沈捕头”。
他娘朱氏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妇,性子直爽,嫁进沈家后,生育了他和妹妹沈月一儿一女,一家四口靠着勤劳和节俭,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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