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6章 在中国领土违法犯罪的外国人,一样按照中国的法律制裁(2 / 2)

加入书签

遇有复杂案情,二十四小时内,事件没有处理完,就交给下一个值班人员。

只有一次一个加拿大来华旅游的游客,保罗.特鲁斯,男,五十岁。在燕都古城商城偷东西,被人发现,他拿水果刀把路人扎伤。

这个案件已经由分局处理,只是由出入境管理处派几名民警将其送往看守所。前提是在送往看守所之前,要向他宣读一下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对他处罚结果,让他知道他所犯的错误严重性,以及这样的处罚对于他来说是合情合理,符合法律法规的。

这位加拿大游客被送到出入境管理处的时候,正好是艾美丽当班。

接到任务,她和战友们一起又把案件重新细致地审理一遍,以防有漏失之处。

审理完后,艾美丽用法语向他宣读了对他的惩罚,问他:“你知不知道自己所犯的错误已经违反了中国的法律?”

这位加拿大客人此时态度变得非常好,可是已经晚了,他在中国所做的不是一般错误问题,而是违反了中国法律。

艾美丽用法语向他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属地管辖权】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做违法犯罪事情的,一样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宣布完后,艾美丽问:“保罗先生,你知不知道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我们要对你进行刑事拘留,并交由法院对你施行宣判。一会儿你得跟我们去趟拘留所,具体判决静等通知。现在需要你在这张拘留证上签字、按手印。”

此刻,他的心里比谁都明白,更知道即使是龙子凤孙也要遵守法律,好人要赏,坏人要惩,所以没有丝毫的犹豫,乖乖地照做。

保罗.特鲁斯只穿一件破旧的老头衫,头发乱得像稻草,看外表不像有正当职业的外国人,站姿吊儿郎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