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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第四十七回苗青贪财害主贾璎枉法受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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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曰:

怀璧身堪罪,偿金迹未明。

龙蛇一失路,虎豹屡相惊。

暂遣虞罗急,终知汉法平。

须凭鲁连箭,为汝谢聊成。

话说,江南扬州广陵城内,有一苗员外,名唤苗天秀。家有万贯资财,颇好诗礼。年四十岁,身边无子,止有一女尚未出嫁。其妻李氏,身染痼疾在床,家事尽托与宠妾刁氏,名唤刁七儿。原是娼妓出身,天秀用银三百两娶来家,纳为侧室,宠嬖无比。

忽一日,有一老僧在门首化缘,自称是东京报恩寺僧,因为堂中缺少一尊镀金铜罗汉,故云游在此,访善纪录。天秀问之,不吝,即施银五十两与那僧人。僧人道:“不消许多,一半足矣。”天秀道:“吾师休嫌少,除完佛像,余剩可作斋供。”那僧人问讯致谢,临行向天秀说道:“员外左眼眶下有一道死气,主不出此年当有大灾。你有如此善缘与我,贫僧焉敢不预先说知。今后随有甚事,切勿出境。戒之戒之。”言毕,作辞而去。

那消半月,天秀偶游后园,见其家人苗青正与刁氏亭侧私语,不意天秀卒至看见,不由分说,将苗青痛打一顿,誓欲逐之。苗青恐惧,转央亲邻再三劝留得免,终是切恨在心。

不期有天秀表兄黄美,原是扬州人氏,乃举人出身,在东京开封府做通判,亦是博学广识之人。一日,寄一封书来与天秀,要请天秀上东京,一则游玩,二者为谋其前程。

苗天秀得书大喜,因向其妻妾说道:“东京乃辇毂之地,景物繁华,吾心久欲游览,无由得便。今不期表兄书来相招,实慰平生之意。”其妻李氏便说:“前日僧人相你面上有灾厄,嘱咐不可出门。此去京都甚远,况你家私沉重,抛下幼女病妻在家,未审此去前程如何,不如勿往为善。”

天秀不听,反加怒叱,说道:“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桑弧蓬矢,不能邀游天下,观国之光,徒老死牖下,无益矣。况吾胸中有物,囊有余资,何愁功名不到手?此去表兄必有美事于我,切勿多言!”于是吩咐家人苗青,收拾行李衣装,多打点两箱金银,载一船货物,带了个安童并苗青,上东京。嘱咐妻妾守家,择日起行。

正值秋末冬初之时,从扬州码头上船,行了数日,到徐州洪。但见一派水光,十分阴恶。但见:

万里长洪水似倾,东流海岛若雷鸣。

滔滔雪浪令人怕,客旅逢之谁不惊。

前过地名陕湾,苗员外看见天晚,命舟人泊住船只。也是天数将尽,合当有事,不料搭的船只却是贼船。两个艄子皆是不善之徒:一个名唤陈三,一个乃是翁八。常言道:不着家人,弄不得家鬼。这苗青深恨家主,日前被责之仇一向要报无由,口中不言,心内暗道:“不如我如此这般,与两个艄子做一路,将家主害了性命,推在水内,尽分其财物。我回去再把病妇谋死,这分家私连刁氏,都是我情受的。”正是:

花枝叶下犹藏刺,人心怎保不怀毒。

这苗青于是与两个艄子密密商量,说道:“我家主皮箱中还有一千两金银,二千两缎匹,衣服之类极广。汝二人若能谋之,愿将此物均分。”陈三、翁八笑道:“汝若不言,我等亦有此意久矣。”

是夜,天气阴黑,苗天秀与安童在中舱里睡,苗青在橹后。将近三鼓时分,那苗青故意连叫有贼。苗天秀梦中惊醒,便探头出舱外观看,被陈三手持利刀,一下刺中脖下,推在洪波荡里。那安童正要走时,吃翁八一闷棍打落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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