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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是她的一厢情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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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王浩东和李宁娟提分手时

,李宁娟泣不成声,苦苦挽留他不要离开,还说只要他不分手,让她做什么都可以。

王浩东告诉她暂时不想结婚,肚子里的孩子会影响两人的名声,如果她愿意打掉,他可以考虑改变想法。

后来他再追问,李宁娟说是处理了,王浩东才坚决提了分手,合着李宁娟是骗他的!

以李宁娟平时对他言听计从的态度,王浩东根本没想到她会来这一手。

王浩东又气又恨,狼狈极了,一边躲让,一边申辩:“我怎么是强奸了,我和小娟是处对象,马上要结婚,我们是你情我愿。”

流氓罪这个罪名太大,他可当不起。

前年有对男女处对象,男的亲了女的一口,事后女的去派出所告发他耍流氓,就被抓住判了刑,还差点挨枪子。

虽然现在没前两年管得严,可王浩东不敢冒险。

而且要是没孩子,他不会怕马大妈去告他,可有了孩子情况却不一样。

这是证据确凿啊。

警察真把他抓起来,他这辈子就完了。

马大妈一指刘若玲:“处对象?你承认和我女儿处对象,马上要结婚了?怎么又要和这个女人结婚?是不是她勾引你?”

王浩东看向眼巴巴望着他的刘若玲,却不敢说个不字。

他和刘若玲相处,就是为了能有好的前途,可真要是被判了流氓罪,被关起来,哪里还有前途可言。

刘若玲只怕也会离他而去,不可能和他结婚。

对不住了,我得先保住我自己。

王浩东冲刘若玲苦笑了一下。

刘若玲有了不祥的预感,上前质问他:“王浩东,你说清楚,我们是不是经人介绍才开始处对象,你和这个女的已经分手,没有瓜葛,我没有做第三者,没有破坏你们的感情!”

“对,小王,说清楚,你早就说要和我女儿结婚,平时经常住在我家,什么时候说过和我女儿分手?要不然我女儿也不能怀上你的孩子!要是你骗他,你就是个大骗子,我一样去派出所告你!”

“诈骗罪加流氓罪,至少二十年没得跑。”有人开始替王浩东计算他要判多少年了。

“太恶劣了,一边吊着人家,害人家怀孕,另一边又和刘护士处对象,这人品不怎么样。”

“告他强奸妇女这是要判死刑的。”

“长得人模狗样真不是个东西听说还是个领导他也配?”

王浩东人虽然特别精明很有点雄心壮志其实本质里是个怂货特别怕事还欺软怕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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