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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说他带江声来参加《你我的歌》是愚蠢至极的决定,不仅没办法把江声代入乐坛的视野,连自己的咖位也会连连往后退。事实上,最近逐步削减的商业代言也的确证明了一部分资本的看法。他们认为沈暮洵是愚蠢的,在爱情上昏了头无可救药的,不值得被他们投资的。

沈暮洵承认他们说对了一半,也许他是昏了头,但不全是。

没有人比沈暮洵更了解江声在音乐上的天赋。

他写过一首歌,叫《天才》。因为歌曲里充满强烈的个人情绪,很多人觉得他是写给自己的,因此痛批他世俗傲慢高高在上,说他的造诣技巧灵气也不过如此,怎么敢以天才自居。

沈暮洵从未辩解,所以没人知道那是写给大学时期的江声的。

青涩,但足够闪亮。

傲慢,但理所当然。

天才是很高傲的。

因为他们才华横溢,所以可以放肆可以大胆,可以做一切违逆世俗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所有平庸的凡人会理解。毕竟天赋是一种阶级,灵气是一道天堑,他们向上看,看不到天空,只有无穷尽的云,那就是他们生来就站在的地方,一种无法企及的高度。

很长一段时间里,沈暮洵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明明拥有才华却视其为草芥,因为三分钟热度就轻易放弃。为什么拥有让人嫉妒的天赋却从来不会当回事,追求向下的自由然后不断堕落下去。

大多时候江声是一个能够轻言放弃的人,无论是感情还是事业,以至于让人摸不清他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好像从来不是具体的事物或者人,而是一种空空如也的东西,是空虚的,是没意义的。

沈暮洵曾经觉得自己在最爱江声的时候也带着几分恨,那种恨意是嫉妒更多还是愤怒更多,抑或怒其不争的哀怨更多他不知道,毕竟那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足够他美化那一段感情。

迄今沈暮洵能记得的,只是他因此和江声吵过架生过气冷过战。明明他要江声和他一起变好,但江声只想在原地当一个废物,当一个没用的人。

当然,后来也没必要吵了。因为他们分手了,以那种可笑的方式。

沈暮洵:“我要不要做乖乖男,一个千篇一律无亮点的人,取决于你。”

江声抬头看他。

他发丝有点长,柔软而散乱地遮住眼。

在这一瞬间的对视里,沈暮洵眉眼微动,感觉到一种熟悉的悸动。

像是打铁时溅起来的火花,光是看到就知道,需要用力,需要激情,需要放肆的热烈的表达。

“是要把决定权交给我的意思吗?”江声看着他的眼睛,然后笑起来,“好奇怪,你对我的信任简直是没道理。”

他一张脸五官深邃,又杂糅着淡淡的柔和。

眼眸中的墨色在光照的影响下让沈暮洵无法判断他的情绪,只觉得是一副晕染很好的水彩画,具备清澈细腻,明润的流动感。

“我讨厌赌局。我讨厌输,特别是输得一干二净。”沈暮洵薄唇翕张,说了一句无关紧要的话,“现在有一场豪赌,我冲动地押注了我的全部。有意思的在于所有人都觉得我会输。”

风声,写字的沙沙声,脚步声,议论争执声,让这里显得非常吵杂。

但是沈暮洵时而觉得,被江声好好注视着的时候,已经置身于另一个被分割开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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