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2 / 2)
阮可可不喜欢那几位未婚夫,他一直喜欢的是乖巧的雌兔子,可是现在他跟狼大人做了羞羞的事情,那他就不能跟雌兔子一起生崽崽了。
阮可可走后一个月,秦朗整个人都有点浑浑噩噩。
因为秦朗得罪假发男的事情,王苗苗跟假发男的生意没谈成不说,最后她的酒吧还因此被假发男报复查封了。
没有王苗苗的阻拦,凭借连雀乐队的名声,各个酒吧都争抢着要他们前去驻唱,驻场费更是节节高升。
他们一块儿庆功时,周照然问贺新一场驻场费有多少,贺新比了个四,周照然摸着小朋友的头,表情浮夸地鼓励说:“哇塞,有四千哦,我们家小朋友真厉害。”
贺新脸红,说是四万。
周照然的假震惊,变成了真震惊,问秦朗的乐队还招不招人。
周潮攒够了钱,也有了时间跟他们小小地奢侈一把,腼腆地坐在角落里剥瓜子吃——他不敢喝酒水,晚上还接了代驾的工作。
云冉冉在准备入学考试,gap一年后回校,还有一场测试考试。考试虽然无关是否能够入学,只是作为导师对她的测验,但云冉冉还是想要认真准备,因此这次聚会,云冉冉就没来。
秦朗抱着吉他在台上弹奏,周照然喝大了,舌头都打卷,他问秦朗的乐队为什么要叫连雀,乐队里又没有一只雀,一直以来演奏的主题曲也跟麻雀什么的没关系。
秦朗说:“名字是欣欣起的,她不能说话后就喜欢上了看书。她有一回,捧着纳博科夫的一本诗集问我,为什么作者要杀死麻雀。”
“啊?小姑娘这么小就知道看诗集了?”周照然自己不爱学习,就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跟他一样不爱学习。就像他跟秦朗交往的时候,就直接忽视秦朗退学前的优异成绩,跟云冉冉打交道时,也自然地忽视掉云冉冉的学历。
“欣欣那时候字都认不完,里面的诗集原文写的是‘连雀’,她就问我能不能不要杀死麻雀,我当时敷衍她说不会。后来她跟我爸走了,整个人就更加自闭了。”秦朗说。
他将吉他搭在沙发边上,喝了两口酒。
那本诗集里的原文其实是——
“我是那惨遭杀害的连雀的阴影,凶手是窗玻璃那片虚假的远景。
我有头脑,连带五个官能(堪称独一无二),可是在其他方面我确实个笨手笨脚的怪物。”
玩乐队是因为家里没人,身边没什么朋友,就爱上了搞音乐。做音乐的第一年,到贩卖乐器的二手市场去买了一把吉他,经常一个人骑车去山头练吉他。
从山上往下望去,能够看到欣欣住的房子。
秦朗觉得自己就像是那被杀死的连雀的阴影,又像是笨手笨脚的怪物,没有人能够带给他温暖。
所幸的是他在音乐上也很有造诣,甚至有一次他被唱片公司看中,公司的选角经纪人给他抛来橄榄枝,但秦朗不敢接。
他想要在这座城市里守着欣欣,守着他唯一的亲人。至于秦原,秦朗从不把秦原纳入亲人的考虑范畴内。
周照然说:“你知道兔子其实是很容易发.请的吗?他们不忠贞,也没有伴侣的概念,不管对方是男是女,甚至不管对方是不是活物,如果是在兔子的发.请期,兔子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跟对方做。就算是两只雄兔子,也会搞在一起。”
秦朗面色并不好:“我先回去了。”
“有时候,人要学会为自己打算,自己想要什么得自己争取。”周照然点到即止。
秦朗背着吉他离开酒吧,刚骑车到家,兔子就打来电话。
阮可可一边问他有没
</div>
<script>_ad_hf();</scrip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