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3章 把酒话桑麻(1 / 2)

加入书签

不管王婉婉心里怎么想,反正许怀谦这伙食权是拿到手了。

次日一早,他强忍着身体的不适,早早地就爬起来吃了药,拿了盏燕窝出门吩咐王婉婉拿去炖了。

王婉婉拿着燕窝,满眼震惊:“这一盏都做了?”医馆大夫可是说了一盏能泡发很多的,每日早晨只需要撕一缕泡发炖上个半个时辰左右,就能端给许怀谦喝了。

“家里四口人呢,”许怀谦眼睛都没睁开,半睁着眼,“每个人都尝尝,分摊下来也不多。”

“可是……”王婉婉张了张口,还想说些什么,许怀谦敛下眼,“灶房里你做主,还是我做主?”

王婉婉没话说了,拿着燕窝去厨房炖了。

许怀谦半闭着眼飘着回房的时候,陈烈酒正在屋里穿衣服,见他这样,笑了笑:“要不要再睡会儿,待会儿饭好了,我再叫你。”

“不用,”许怀谦寻了根板凳,坐在桌边,打着哈欠,揉了揉太阳穴,强行睁开眼,慢慢翻开桌上原主的书,“我看会儿书就好。”

正所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趁原主记忆还没有彻底散去,他得把书里的知识和原主的记忆融会贯通,让它彻底成为自己的。

为考秀才打一下基础。

陈烈酒张了张口,原本想说,你也不必这么努力,做个样子就行,家里又不指望你考个功名回来光宗耀祖。

转念一想,他这样说,未免也太打击许怀谦的自信心了,这不明晃晃地说他不行吗?

原本他身体就比常人虚弱,要是还不让他读书,会让他觉得自己太一无是处。

万一自暴自弃,病情加重就不好了。

陈烈酒站在许怀谦的角度想了想,没把这番伤人的说出来,转而崇拜地说:“我相公这么努力,一定可以考中一个功名回来,让村里人都羡慕我找了个好夫君!”

刚看了几页书,全都是些文绉绉的古文,还没有沉浸进去的许怀谦听见陈烈酒这番崇拜的话语,顺着他的思路想了想。

要是他考上个举人、进士什么的去当个官,陈烈酒从村里人嫌狗憎的恶霸,变成村里最令人羡慕的哥儿,那光景该有多美妙?

瞬间,许怀谦的斗志就被击起来,原本只想考个秀才装装样子的他,突然觉得考进士也很有趣。

就像他当初不想进娱乐圈,跑去当公务员,为国家添砖加瓦一样。

换了个时空,他对这里的归属感不高,没有为皇帝打工,报效于他的想法,但要是为了陈烈酒感觉又不一样了。

有了目标的许怀谦顿时觉得文绉绉还没有标点符号断句的古文看起来那么吃力了。

融入进去,其实也挺好理解。

他这一看就看了近一个时辰,直到陈烈酒端着炖好的燕窝进来,他才放下书籍。

“刚好放凉了,”两人几乎是同步的,陈烈酒觉得他们还挺有默契,笑着问,“先吃点东西歇歇眼?”

“好。”许怀谦接过碗,见自己满满登登一碗燕窝,而陈烈酒那碗除了汤什么也没有,喝了一口燕窝,也不作声,顾左而言他道,“你的头发好像有些松散了。”

“是吗?”陈烈酒伸手去碰了碰头。

“别动,”许怀谦制止了他,“你一动,就全乱了,我给你弄吧。”

“好吧。”陈烈酒没有怀疑其他,凑到许怀谦面前,让他帮自己整理头发。

许怀谦取下他那根旧到都快看不出颜色的发带,趁机从怀里取出昨天在胭脂铺子买的那根颜色鲜亮的红色发带绑在他头上。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虽然他们只结了发还没有成为夫妻,但此刻许怀谦的心情跟这句话是一样一样的。

他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希望不要被辜负。

“好了。”

系好发带,许怀谦将那根旧的随手搭在桌沿上,陈烈酒转过身看到他用旧了的那根发带并没有绑在头发上,摸了摸头发上不一样的发带触感:“你给我绑的是什么?”

“也是发带。”

扯过发带尾端一看,一抹漂亮而精致的鲜红映入眼帘,陈烈酒见过,是许怀谦昨儿磨着胭脂铺子的老板,磨了好久才卖的。

非买品,得在铺子消费十两以上的客户才能有。

而许怀谦为了这根发带磨碎了嘴皮子,昨儿他还在想,他这么大费周章的做什么,红色并不适合他。

没想到是给他买的!

是了,早该想到的,家里除了他,没人爱穿红,也只有他衬得起这红色。

陈烈酒想到这里,唇角眉梢都在飞扬,这还是他父母去世后,第一次收到如此有心意的礼物。

许怀谦看他表情喜形于色,知道他多半是喜欢的,但还是盛了一大汤匙的燕窝喂他:“喜欢吗?”

“喜欢!”陈烈酒不设防地吃下,愣一下,翘着唇角毫不犹豫地表达了自己的愉悦,“我会好好珍惜的。”

不管是人还是发带,他都会好好珍惜的。

陈烈酒换了根新发带,不出片刻,陈家的其他两个人都知道了。

王婉婉捂嘴偷笑,也不知道在笑什么。

陈小妹巴拉了一下,许怀谦给嫂嫂买了面脂,给大哥买了发带,虽然也给她买过糖,可糖不是她最需要的。

想了想,她觉得不能守着许怀谦有空或者自己愿意,她得主动出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