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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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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千篇一律的暴行中,只有一件独特的事值得记住:她在昏迷之前感到,有一个人没有走近她,有一个狱卒没有参加进来,有个身影在众人狂暴之际默然离开。她在昏迷之前记住了那双眼睛,那双眼睛先是闭上,然后挤出人群,在扭歪的脸、赤裸的胳膊、腿、流汗的脊背、和狂呼怪叫之间挤开一条fèng隙,消失不见。(这使我想到几十年后,少年z双唇紧闭,不声不响地走出山呼海啸般狂热的人群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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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林里的那个女人,她确实有过一段英勇不屈的历史。

在那段时间里,家家户户不大在意地撕去了几页日历,葵花子多多少少更饱满了一些,气温几乎没有变化,葵花林里蜂飞蝶舞,昆虫们昼夜合唱激情毫不衰减,但她,在那段时间里仿佛度过了几个世纪。

我们可以想象她的煎熬,想象的时候我们顺便把身体在沙发上摆得更舒服些,我们会愤怒,我们会用颤抖的手去点一支烟,我们会仇恨一个黑暗的时代和一种万恶的制度。我们会敬佩那个女人,但,这是有条件的。如果葵花子多多少少饱满了一些之后,那女人走向刑场英勇赴死,那几天的不屈便可流芳百世,令我们感动令我们缅怀。但如果气温几乎没有变化,那个女人终于经受不住折磨经受不住死的恐吓而成为叛徒,那几个世纪般的煎熬便付之东流在历史中不留任何痕迹。历史将不再记起那段时间。历史无暇记住一个人的苦难,因为,多数人的利益和欲望才是历史的主人。

历史不重过程,而重结果。结果是,她终于屈服,终于说出她并不愿意说的秘密,说出了别人让她知道但不让她说的那些秘密。她原以为她会英勇不屈到底,她确实有过那么一段颇富诗情画意的暂短历史,但酷刑并不浪漫,无尽无休的生理折磨会把诗情画意消灭干净。

何况世界还备有一份过于刁钻的逻辑:如果所有人都能英勇不屈,残暴就没有意义了;残暴之所以还存在,就因为人是怕苦怕疼怕死的。听说,什么也不怕的英雄是有的,我常常在钦佩他们的同时胆战心寒。在残暴和怯弱并存的时间,英雄才有其意义。&ldo;英雄&rdo;这两个字要保留住一种意义,保留的方法是:再创造出两个字‐‐&ldo;叛徒&rdo;。

她成了叛徒。或者说,成了叛徒的一个女人恰好是她,是葵花林里的那个女人。这使另外的人,譬如我,为自己庆幸。那些酷刑,在其灭亡之后使我愤怒,在其畅行时更多地让我庆幸‐‐感谢命运,那个忍受酷刑和那个忍受不住酷刑的人,刚好都不是我。

几十年中很多危险的时刻,我记得我都是在那样的庆幸中走过来的。比如在那个八月我的奶奶被送回老家的时候,比如再早一些,当少年wr不得不离开母亲离开家乡独自去远方的时候,我就已经见过我阴云密布的心在不住地庆幸,在小心翼翼地祈祷恶运不要降临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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