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87章 (1 / 2)

加入书签

??奈何儿子不喜欢,她也不能勉强。

??只是可惜了,那些姑娘除了一双小脚外,还真没什么缺点。

??方母道:不裹脚的也有,娘给你挑个好的。

??方得权想到牡丹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态度,还十分敷衍,心里也是恼怒的,便决定去相亲看看。

??然而,当他接连相亲数回后,方得权反而越发惦记牡丹。

??和他相亲的女人不是没有美人,但她们都是如同一个模子出来的,端庄腼腆,言谈无味,不像牡丹,虽出身风尘,却饱读诗书,还颇有有见识,更重要的是,她的美貌,看着高贵冷艳,国色天香。

??这些所谓的闺秀,大概唯一胜过牡丹的,大概是年龄了吧!但年龄带给牡丹的并不是衰败而是风情,让男人越发迷醉的风情。

??方得权感慨地吸了一口烟。

??这是从平锦城那边传来的高级货,是妹夫赏给他的,刚开始吸时还不习惯,直到有一次,他在牡丹面前抽这玩意,她下意识的为他点烟。

??抽洋烟、吃牛排、喝红酒、跳交际舞是这时代年轻人最时髦的生活方式。

??方得权去平锦城吃过一次牛排后,就没了兴趣。

??牛排那么硬,一咬里面居然还是生的,红酒还没他娘酿的糯米酒好喝呢。

??当时他吃得浑身不自在,但他带去的女人,夜总会备受欢迎的舞女夜莺却是很喜欢,一脸陶醉的模样,看他的眼神都柔和起来,含情脉脉,仿佛在看心上人。

??方得权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是贱骨头,上赶着的女人总引不起他的兴趣,明明夜莺更洋气,还会念几句洋文,他想着的却是牡丹。

??回到榴花镇,他和怡红院的那些女人说自己在平锦城喝红酒、吃牛排的事,那些女人都很好奇羡慕,觉得平锦城的生活才是时髦,令人向往。

??只有牡丹不屑一顾,牛排都没煎熟,一咬都是血丝,洋人就爱茹毛饮血!红酒?那不是葡萄酒么?咱们国家自古就有,真以为喝红酒就代表上档次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