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312章 名流们的新年(1 / 2)

加入书签

“是天如啊——新年好!新年好!”

“新年好新年好,冯老,有日子不见,气色是越来越好喽!”

“哈哈哈,你这小家伙,只是嘴甜,我这阵子为了赶稿废寝忘食,谈何气色?”

“哦?冯老又有新作了?您上回的《胡英佳因何而得偶》,这不是才上演两个月么?冯老这才气,真是没得说了,小可佩服之至!”

“哈哈,过奖过奖,说到捷才,天下间谁能比得过倚马千言的天一君子——”

对一般百姓来说,团年饭吃的就是除夕下午的那一顿,取个热闹劲儿,到了晚上,便各自归家去,这在他们来说,年已比以前过得好了。可买活军治下也有一批日子本来过得不差,现在也依旧不差的人家,譬如徐地主一家,他们还是照旧在家团年,从洗房、祭祖开始,日日都有事做,一大家子聚在一起,好菜至少要吃个三日——现在日子比从前更好,更是腊月二十五六,便开始吃起来了,且家里的菜吃得腻味了,还要主动去买了餐馆的好菜来,吊在井里预备着,随时换换口味呢。

日子比他们过得更好一点的人家,却又和徐地主一家不同了,像是范十三娘、武十三郎,便收到了促进会发的邀请,有许多顿团年饭要吃,这种团年饭的形式,和敏朝的春酒很像,只是并没有春酒那样奢靡,不过,也可以窥见一个人走红的程度,像是《买活周报》的几个编辑,交游广阔,许多促进会都给他们发请柬,这且不说,周报自己的团年饭,也是热热闹闹,名流云集,大家都给面子。

不过,除夕这一日,众人还都是来吃衙门的团年饭,这一天除了衙门主办的团年饭之外,其余促进会是没有大办的,只是会内众人一起吃一顿而已,都是默契地不敢和衙门争风。而受邀前来的人员,不管自己家里是否有一大家子团年,也都是欣然前来——这就好似敏朝,官僚权贵除夕也是难在家团圆,进宫领宴、接赏,整个年节反而比平时还要更忙。

除了衙门内部的吏目之外,今日能够受邀前来的外客,在本地大概多少也算够得上名流两个字了,说起来都是有名有姓的人物,彼此的打扮,也和百姓不同,百姓们许多都还是老式的里衣,因为今年冬天不算很冷,北方来的流民就没给自己置办毛衣,能把秋衣裤、毛衣、立领棉袄、罩衫穿全一套的,十分少见。

但今日在衙门简朴大方的食堂中,这已经是标准配置了,不少老活死人,还在棉袄外穿着橙红色的仙衣罩衫,惹来众人艳羡的眼神——这至少都是从买活军占领临城县起,便在追随的老人了。

除此以外,如武十三郎所料,衙门吏目清一色的棉布罩衫、立领棉袄,毛衣也是耐脏的黑色、灰色,差别的无非是罩衫的颜色而已,有些少女用的是红布、棉布,也有些是仔细拼接的百纳布,这种百纳布就不是为了节省了,都是从同样质料的棉布上裁缝下来的,只是取花色拼接好看,和纯色的布料相比,价钱上还要更贵一些。

自古以来,女子在衣着上总是有些花头的,男人们要单调得多,看上去很不容易分辨吏目和名流,但女子们的穿着,还是显著地表现出不同来。女吏目们穿的都是制式的衣服——衙门发的,而外客们,大体上虽然也遵循着新式的穿衣原则,里外三件套,但款式上却是各有巧思,就没有完全一样的。

譬如范十三娘,她是京城来的,穿的就是京城最时新的窄腰棉袄,还穿了厚底鞋,越发显得腰细腿长,里头的毛衣不厚,是用本白色毛线织的,虽然只露出一个领子,但就很夺人眼目,不少人都艳羡地看过来:白毛衣爱脏,而且毛衣若脏了,只能拆洗,非常麻烦,所以在毛线店里,本色毛线是最滞销也最便宜的,人们都愿穿深色毛衣,但此时民间风尚便是爱白,不可否认,一件白毛衣,是很多人内心中颇为向往的衣衫。

再譬如叶昭齐,她穿的是一件深蓝色的毛衣,打的是前所未有的一种花样,竖条中,不但有间隔的麦穗纹,麦穗纹中间还点缀了菱形的格子,花样非常的复杂,一进屋便惹来不少女娘聚在她身边讨教。从外罩衫到毛衣领、棉衣的袖口,这些女娘们大展长才,有把领口织得极宽大,往外翻出的,也有织得很长,翻成两折的,还有搭配了杂色围巾的,林林总总不胜枚举,还没开餐呢,众人聚在一起说笑时,已是借由衣饰彼此熟识了起来。

请柬上写的是下午四点开餐,众人多数都是三点多就来了——能受邀来这里的人,手上多数都是有塑料手表的,都是靠政审分低价购买,自然不会错了时间。随处见到的都是报纸上有名的人物,这边一个中年妇人,是郝君书辣椒酱的郝君书,那边一个白皙青年,笑容腼腆,却是买活周报的编辑,第一个为缠足之害发声的名人张宗子,又有写了《鸳鸯错》的姑苏戏社首脑沈宛君、叶昭齐母女,周报编辑沈曼君,还有今年写了两出畅销新戏的冯犹龙,《何赛花》作者卓珂月。

又有发明牛痘的雷子轻雷郎中,他妹妹雷姑娘,还有泉州的大户,早和买活军做生意的宋海商等等,这些虽然都不算买活军的吏目,但无不是立下汗马功劳,至于买活军在云县的吏目,便更不必多说了,大家凑在一起足有数百人,把衙门食堂占得满满当当的,等到三点四十许,门口人影闪动,几个束髻男子走了进来——信王和使团众人都到了。

十三娘来买活军这里半年多,要说这样份量的朋友,之前也是没有交到的,她倒是见过信王,但不过是在学校中偶尔看到一眼,她是认识信王,信王认不认识她可就两说了。但今日在这食堂里,信王的份量可不算是最重的,十三娘自以为能到这里吃饭,可见她是混出头了,心中十分喜悦,又拉扯着武十三郎,叫他带自己去见雷郎中——她也是种了牛痘的,等于是受了雷郎中和谢六姐的恩惠,怎能不去感激一番?再者说,对千金堂来讲,多结交一些名医,再没有坏处的。

武子苓是熟知十三娘性子的,他还有些老式的心思,觉得他比十三娘来得早,人面也广,又比她大了一两岁,应当是做个护花使者,因此从医院绕路去接她时,便下定决心,今日绝不在人前和她争执,免得让人看了笑话,都姑且听她的主意行事。因此便应了下来,只是警告道,“你说话可要仔细些,不许乱来。”

十三娘嘟嘴道,“总共也就怼了你一次,那会人家不舒服么,总是记得这样清楚。”

只怼了一次?武子苓一言难尽,幽幽望了十三娘一眼,正要带她上前去,忽然见到好几个兵士走进屋内,肩上都扛了大包小包的黑袋子,众人便都安静下来,好奇地盯着他们。

“今日要张灯吗?”还是衙门里的吏目们,用随意的语气和兵丁们闲话了起来,“开几盏?那今天这火锅吃得是开心了,不必担心夹错了别人的菜。”

“张灯呢。”

兵丁们取出的是组合的梯子,很快便爬到梁上,把好几个黑洞洞的东西摆了一圈,又顺着柱子滑了下来,身手当真非凡,众人都予以喝彩,十三娘心跳也不由快了起来,她非常的向往——但不知为何也有一点害怕,不由伸手拽着武子苓的袖子,往他那里挤了一步,悄声问道,“这个灯,是,是什么样子,真如报纸上说的那样光亮吗?你以前见过没有?”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